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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5年且未评估电梯须“体检”

提要:老旧住宅电梯若有安全隐患和风险,如何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近日,我市印发《合肥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将对使用超15年且未评估过的电梯进行“体检”,在发现隐患后落实整改,降低老旧住宅电梯的故障率,逐步消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

  老旧住宅电梯若有安全隐患和风险,如何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近日,我市印发《合肥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将对使用超15年且未评估过的电梯进行“体检”,在发现隐患后落实整改,降低老旧住宅电梯的故障率,逐步消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

  近年来,合肥市电梯数量快速增长,电梯使用安全须引起高度关注。截至去年底,合肥市有各类电梯超过8.6万部,已有80%被纳入电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并配备电梯标识牌。

  此次《方案》明确了进行“体检”电梯的具体范围:2006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注册,且尚未进行过安全状况评估的老旧住宅电梯,电梯使用单位或所有权人是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评估的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评估的组织和统筹工作。

  《方案》提出,对实施范围内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评估所需补贴资金,由市县(含城区、开发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合肥市财政按照据实申报、事后补贴的方式给予50%的资金补贴。

  今年6月底前,对评估发现的风险隐患,电梯使用单位或所有权人要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整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共同承担或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筹措。

  此外,今年12月底前,承担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评估的机构,应当依据安徽省相关要求和合同规定实施评估,及时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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