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推行电梯保险 守护“上下”平安
提要:为切实加强电梯风险管理,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推动电梯矛盾纠纷化解,合肥市积极推行电梯“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旨在将电梯责任保险的承保理赔和日常使用风险防范相结合,充分发挥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保障全市电梯安全。
为切实加强电梯风险管理,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推动电梯矛盾纠纷化解,合肥市积极推行电梯“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旨在将电梯责任保险的承保理赔和日常使用风险防范相结合,充分发挥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保障全市电梯安全。
本次试点区域为安巢经开区,按照政府牵头、分级推进的模式,安巢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运行状况综合调研,协调各方意见,结合电梯“自我声明+信用管理”维保模式,将全区电梯运行管理状况分为三个等级。
目前,已对故障率高、投诉率高的安置小区136台电梯(占比17.8%)优先开展试点,先行购买保险。赔偿项目涵盖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等多项,其中每次事故累计赔偿责任限额最高为6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最高100万元,医疗费、财产损失均有保障,同时扩展了困人责任,滞留30分钟以上即可赔偿200元起。
通过推行电梯保险,保险机构利用自身风险防控技能,为电梯使用单位提供风险评估、预防指导及合理化建议,实现风险有效防控,将保险的力量引入电梯安全检查,协助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电梯保险为切入点,深化电梯监管综合改革,推进电梯“自我声明+信用管理”维保模式,逐步推行电梯分类管理,提高“保险+服务”的投保积极性,激发企业自主管理动力,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民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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