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请注意!惠阳住建规范楼市人脸识别系统使用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的楼盘人脸识别系统非法采集个人信息问题备受关注。4月初,为规范惠州楼市经营行为,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场所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通知》,要求企业未经销售者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人脸识别采集信息。
日前,为进一步推动人脸识别系统规范使用,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惠阳区房企规范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宣讲会。区住建局副局长钟旭辉、区检察院专员杨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曾怀杰、区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穗、区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潘宇峰及区18家房企代表参加会议。
杨明以宁波开展房地产领域人脸识别专项执法行动作为人脸识别典型案例,结合人脸识别可能触犯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介绍称:人脸信息属于个人独有的生物识别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滥用,可能会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他认为,房地产企业在消费者未知或未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收集、使用人脸信息,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要求企业应提高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依规经营,要认真履行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定义务,不得非法采取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
面对市场层面的这一新事物,钟旭辉要求主管部门、企业和购房群众都要不断自我学习,自我提升,自我规范,更深刻的认识这一市场现象,规范引导企业行为。
钟旭辉介绍,该局当前高度重视人脸识别系统排查工作,已通过多方式、多部门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将人脸识别系统规范使用事项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做到宣传不中断,监管不放松。他同时指出,区房地产业协会、区中介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也要正确引导企业规范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转变思维,切实做到在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的公民权利前提下,规范、诚信开展房产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