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必须设置电梯,1月1日起正式实施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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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必须设置电梯,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提要:日前,山东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导则》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同时,提出了电梯应满足担架电梯功能的更高要求。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导则》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同时,提出了电梯应满足担架电梯功能的更高要求。

  多项无障碍新规聚焦养老需求

  《导则》聚焦住宅楼单体,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不足和居住新需求,重点解决单元门以内和入户门以内住宅空间、功能、设施、服务等方面的的痛点问题。从户内空间、室内环境、户外空间、住宅建设、健康管理与物业服务等多个维度和环节明确了有关标准和要求,并创新性地提出兼顾疫情防控、满足老龄化、无障碍、非接触等实际需求,探索居家医养结合新模式,为医疗服务向家庭延伸提供支撑;落实绿色、环保、安全等方面要求,重点提升居住的健康性、安全性和舒适度,构建健康住宅的空间体系、功能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山东省住宅开发建设技术进步、品质提升。

  在空间体系方面,重点突出无障碍功能,满足健康生活、居家养老、居家健身在空间上的需求。打造健康生活,《导则》提出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从空间布局上,对玄关、厨房、卫生间、卧室、储藏间等提出细部要求,提升空间使用效率和居住者的居住感受。

  《导则》对有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使用的户型提出了无障碍要求,明确了轮椅使用空间要求。同时探索居家护理的可行性,对房间空间布局和设施进行相应规定。提出建议利用起居室、阳台等场地,预留健身、康复空间,并对场所的安全、降噪等提出了技术要求,以解决疫情期间居民居家隔离缺少锻炼以及老人生理机能衰退需进行康复等问题。重点突出非接触、人性化功能设置。首次明确非接触功能要求,通过技术及智能手段,采用非碰触的方式,解决小区人行入口、非机动车入口、单元入口、地下车库单元入口、电梯梯控等因接触带来了病毒传播的问题,目前建设部只有《非接触式给水器具节水性能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技术规定,此项要求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

  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导则》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同北京、浙江、江苏等先进省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一致,同时,我省提出了电梯应满足担架电梯功能的更高要求。在服务体系方面,重点突出通过智慧化科技手段,实现健康物业服务。明确小区宜搭建健康信息平台,与户内配备的智能健康检测一体化终端设备相连接,实现小区物业平台与居家报警、紧急求助等系统互联互动,提供及时、专业、精准服务。借鉴部分物业公司疫情防控经验和应急管理处理预案,结合项目操作实例,对应急处理和应急物资支援体系做了相关规定。

  我市去年累计加装电梯81部

  作为我市多年来持续推进的惠民、便民、利民工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刚过去的2020年,同样遍地开花。去年,我市已有81部加装电梯项目进入前期操作或实施阶段,其中61部已经交付使用,11部正在施工,9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截至2018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71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6%;截至2019年底,全市老年人增至175.6万人,占比为26.87%,总数及人口占比均呈逐年上升态势;此外,我市有超过42万人的残障人士,两部分人口中大半集中生活在无电梯的老旧小区。目前,我市养老仍以传统的居家养老为主,老楼加装电梯有利于解决社会养老资源不足的矛盾,有助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去年4月,我市多部门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下发通知,对加装电梯范畴、出资、奖补、实施细则等作出详细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申报,本市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2017年4月1日之前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地面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住宅,均可申请加装电梯。前期建设手续不全,已经建成入住但暂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应在补齐有关建设手续、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后再申请加装电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听取该单元加装电梯后在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方面受直接影响的相关业主意见。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形成书面协议后报街道办事处备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搭建协商平台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

  同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获不同幅度财政补助: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每部电梯财政补助2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共同承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竣工验收意见后一次性发放。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规划指标,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通过奖补、减免的“组合拳”,将“惠民”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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