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通报2019第四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4批次防水卷材不合格!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9年第四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9-12月,潍坊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内燃机、泵类产品、劳保鞋、建筑防水卷材等4类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本次防水卷材共抽查135家企业153批次产品,合格149批次,合格率97.39%。
2019年第四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防水卷材产品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了164家企业的182批次产品,经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
按照产品类别划分:内燃机、泵类产品、劳保鞋检验全部合格;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不高于10%。
按企业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22%、2.44%、96.34%,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0%、0%、2.53%。
二、质量状况分析
防水卷材产品。本次共抽查135家企业153批次产品,合格149批次,合格率97.39%。其中:
1、高分子片材产品。共抽查93家企业93批次产品,合格91批次,合格率97.85%,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拉伸强度(常温)、拉伸强度(高温)、拉断伸长率(常温)、拉断伸长率(低温)、撕裂强度、不透水性、低温弯折、加热伸缩量、热空气老化(拉伸强度保持率)、热空气老化(拉断伸长率保持率)、耐碱性(拉伸强度保持率)耐碱性(拉断伸长率保持率)复合强度(FS2型表层与芯层)等13项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抽查发现,2家企业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拉伸强度、撕裂强度、热空气老化(拉伸强度保持率、拉断伸长率保持率)。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加工过程中,企业为节约成本使用廉价原材料,质量把控不严格。
2、弹性体防水卷材产品。抽查39家企业39批次产品,合格39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力、延伸率、耐热性、热老化(拉力保持率)、热老化(延伸率保持率)、热老化(低温柔性)、热老化(尺寸变化率)、热老化(质量损失)、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胎基材料、可溶物含量等15项指标进行了检验。
3、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产品。抽查9家企业9批次产品,合格9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中间胎基上面树脂层厚度、拉伸性能(最大拉力)、拉伸性能(拉伸强度)、拉伸性能(最大拉力时延伸率)、拉伸性能(断裂伸长率)、热处理尺寸变化率、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抗冲击性能、直角撕裂强度、梯形撕裂强度、吸水率、接缝剥离强度等13项指标进行检验。
4、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抽查9家企业9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77.78%。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拉伸性能(拉力)、拉伸性能(最大拉力时延伸率)、拉伸性能(沥青断裂延伸率)、拉伸性能(拉伸时现象)、钉杆撕裂强度、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剥离强度、渗油性、持粘性、热老化(拉力保持率)、热老化(最大拉力时延伸率)、热老化(低温柔性)、热老化(剥离强度卷材与铝板)、热老化(尺寸稳定性)、热稳定性、可溶物含量、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胎基材料等20项指标进行检验,经抽查发现,2家企业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剥离强度、热老化后卷材与铝板剥离强度、持粘性、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生产工艺流程把控不严格,原材料质量差。
5、预铺/湿铺防水卷材产品。共抽查3家企业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可溶物含量、拉伸性能(拉力)、拉伸性能(膜断裂伸长率)、拉伸性能(最大拉力时伸长率)、钉杆撕裂强度、冲击性能、静态荷载、耐热性、低温弯折性、低温柔性、渗油性、与后浇混凝土剥离强度(无处理)、与后浇混凝土剥离强度(水泥粉污染表面)、与后浇混凝土剥离强度(泥沙污染表面)、与后浇混凝土剥离强度(热老化)、热老化(拉力保持率)、热老化(伸长率保持率)、热老化(低温弯折性)、热老化(低温柔性)、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热处理)、热稳定性、胎基材料、撕裂强度、不透水性、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无处理)、持粘性、与水泥砂浆剥离强度(无处理)等28项指标进行检验。
三、其它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措施。各相关县级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以及《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立案处罚,对于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依规处理,杜绝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对于不合格企业要加强后续跟踪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各县级局应建立、完善并保存后处理工作档案,做到工作留痕。辖区内有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县级局,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后处理工作任务,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登记表》,直至完成后处理工作。
(二)做好监督抽查信息通报工作。各县级局要将本次监督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做好有关产品质量整治和提升工作,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