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通报2019年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等五个项目能力验证情况
12月4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9年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等五个项目能力验证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检验检测市场,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163号令)和原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2006年第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等五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 基本情况
参加此次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五个项目报名870家,因设备、单位搬迁等原因有7家机构未参加,实际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机构863家。5个项目初次能力验证结果723家满意、34家可疑、100家不满意、6家未提交结果,各占参加能力验证机构的83.78%、3.94%、11.59%、0.7%。结果可疑、不满意、未提交数据的139家机构补测后,结果满意的机构105家、不满意的机构28家、未参加补测6家。最终结果,828家满意、2家可疑、33家不满意,分别占比95.94%、0.23%和3.82%(见附件1)。具体情况如下:
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主导实验室是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参加能力验证报名机构155家,其中抚顺万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辽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等2家机构由于自身业务范围及经营状况等原因未参加,实际参加153家。初次验证结果为134家机构满意,13家机构可疑,6家机构不满意,各占参加能力验证机构的87.58%、8.5%、3.92%。需补测的19家机构,补测结果16家满意,2家不满意,1家未参加补测。最终结果,150家结果满意、1家结果可疑、2家结果不满意,分别占比98.04%、0.65%和1.31%(详细情况见附件1、2)。
2.电线电缆绝缘平均厚度的测定。主导实验室是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参加能力验证报名机构169家。初次验证结果为157家机构满意,4家机构可疑,8家机构不满意,各占参加能力验证机构的92.9%、2.37%、4.73%。需补测的12家机构,补测结果11家机构满意,1家机构不满意。最终结果,168家机构结果满意,1家机构结果不满意,分别占比99.41%、0.59%(详细情况见附件1、3)。
3.水泥物理性能的测定。主导实验室是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参加能力验证报名机构276家。初次验证结果为227家机构满意、45家机构不满意、4家机构未提交结果,各占参加能力验证机构的82.25%、16.3%、1.45%。需补测的48家机构,补测结果32家机构满意、16家机构不满意。最终结果,259家机构满意、17家机构不满意,分别占比93.84%和6.16%(详细情况见附件1、4)。
4.复肥中氯离子质量分数的测定。主导实验室是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参加能力验证报名机构33家。初次验证结果28家机构满意、5家结果可疑,各占参加验证机构的84.85%和15.15%。需补测的5家机构,补测后结果 4家机构满意,1家机构未参加补测(铁岭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最终结果32家机构满意、1家机构不满意,分别占比96.97%、3.03%(详细情况见附件1、5)。
5.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测定。主导实验室是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参加能力验证报名机构232家。初测结果为177家机构满意、12家机构结果可疑、41家机构不满意、2家机构未提交结果,各占参加能力验证机构数的76.29%、5.17%、17.67、0.86%。需补测的55家机构,补测结果42个机构满意、9家机构不满意、4家机构未参加补测(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未参加补测、辽宁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调兵山市健康服务中心、铁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最终结果,219家机构满意、1家机构可疑、12家机构不满意,分别占比94.4%、0.43%和5.17%(详细情况见附件1、6)。
二、存在的问题及实验数据不准确可能产生的原因
1.仪器设备性能参差不齐,稳定性、准确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未按标准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无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不重视实验状态调节要求,在实验前没有按要求进行状态调节。
4.实验室操作人员未能准确理解检测依据的方法标准,未按标准的要求使用试剂、选用实验方法,没有充分考虑人员操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5.未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而是采用自制的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易造成偏差,导致实验结果的偏离。
6.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试验和数据处理,存在小数点错误、计算错误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针对这次能力验证发现的问题,省局处理意见如下:
1.对于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暂停其相应检测项目。各机构认真分析原因,进行自查和整改,经能力验证主导实验室确认并出具整改通过证明材料后,于12月20日前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恢复相应检测项目。对于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通过的机构,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相应检测项目。
2.对于能力验证结果可疑的机构,要深刻查找问题原因,认真组织整改,整改后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内部审核。请机构于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报当地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确认。
3.未按规定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无论任何原因),其所在市市场监管局一律暂停其相应检测项目。需恢复检测项目时,向所在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对其暂停项目进行现场评估确认,经确认合格,恢复其相应检验资格。
4.对于以上能力验证不满意或未参加能力验证的资质认定机构,将直接被列为明年市局监督检查和省局监督抽查对象。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将处理结果和机构整改情况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省局认可检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