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冬季停不停工?《2019-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权威发布
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文件通篇没有提到“停工”,强调“坚决反对一刀切”,并要重点督查。
《方案》实施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
北京市,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
(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方案》中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要求有
● 严格降尘管控。鼓励各城市不断加严降尘量控制指标,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
● 城市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
● 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网。
● 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工程,要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
● 鼓励各地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
● 施工扬尘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方案》其他要求
2019年12月底前
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588立方米高炉1台;
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
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175万吨,关停淘汰焦炭产能1000万吨;
山东省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
河北省加快压减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
2019年10月底前
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要依法开展整治,坚决反对“一刀切”。
2019年12月底前
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基本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2019年10月底前
各地要对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情况、企业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铁路专用线落实情况等进行摸排。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