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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魂逆转!官方半夜发文撤销,但事情没那么简单

提要:12月5日23:00左右,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该公告从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官网撤下。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校长杜小宜表示,根据教育部门意见,学校决定撤销此公告,相关设限规定仅出台一天即宣布取消。

  来源:凤凰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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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撤销了,不执行了!”

  12月4日18:30,深圳市重点小学之一,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在其官网挂出了一则关于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从2019年开始,要求如下:

  (1)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更大面积住宅类商品房。

  (2)住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且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3)住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4)以上所述的购房年限,均以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

  12月5日23:00左右,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该公告从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官网撤下。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校长杜小宜表示,根据教育部门意见,学校决定撤销此公告,相关设限规定仅出台一天即宣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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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执行,为何又不执行了?

  为何执行?

  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表示,近年该校地段生源持续增加,学校学位已到极限。同时,此举也是“参照其他省、市、区做法”。

  先例:

  要求小户型学位房须提供唯一住宅证明

  今年5月,深圳翠园中学东晓校区贴出招生入学公告,其中对50平方米以下学区房提出要求:必须实际居住,且仅此一套住宅。这一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后,校方又删除了该要求。

  今年4月底,根据《绍兴日报》报道,浙江新昌县教体局发布公告中对学区房房产面积作出了相关规定:“房产是指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的有效住宅房,且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此事一度引发临近的绍兴越城区市民“紧张”,最终该区教体局声明称,没有“限制小面积住户学龄儿童入学”的政策取向。

  早在2015年4月,广州越秀区教育局便对“小面积学位房”作出新规:2015年4月15日后新买的学位房,如果是30平方米以下,家长必须提供“唯一居住地”证明,否则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不会被对口小学接收。而这一规定依然延续至今。

  为何不执行?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舆论热议,有媒体将其解读为“50平方米以下住房将被限制入学”。

  家长:

  学位房政策变化太快

  多位受访家长表示,学校针对学位房设限,应预留充足的调整期。而罗湖区相继有两所学校拟对学位申请政策进行调整,也让家长意识到,越是学位紧俏的学校,政策变化率越高,买这种名校的学区房,家长们一定要谨慎。

  其中,家长赵女士今年2月份刚购买了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学区的一套面积为39平米的学位房,作为家里的第二套房产,就是为了给孩子明年升小一做准备。学校前日发布公告,对小户型学区房申请学位设限,要求必须实际居住,或提供唯一住宅证明,赵女士“感觉很不妙”。

  教育界人士:

  预测不会在更多学校推广

  有教育界人士分析,小初义务教育本质是“公平教育”,侧重的是受教育机会的均等化,所以小学、初中有“地段生”的概念。两所学校发布小面积学位房设限公告,一方面表明优质学位紧缺,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教育部门希望将有限的优质学位真正提供给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学生使用。有消息人士指出,“学校此举跟开发商的投机做法也有很大关系。”

  该片区房产中介:

  小面积住宅单价比大户型贵5万元

  螺岭学校的学位确实十分紧张,因此出台该规定暂时解决学位矛盾也可以理解。同时,这些学校片区内均存在小面积住宅的单价比大面积住宅更高的现象,以百花片区为例,大面积的户型单价在11万/平方米左右,小面积的住宅却可达到16万/平方米左右。在螺岭片区,粗略估计小户型占了整个片区住房的七成左右,且螺岭片区带学位的楼盘也比不带学位的楼盘每平方米价格贵2万元左右。

  房地产律师:

  此公告属于违法无效规定

  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12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并没有就就近居住房屋面积做出规定。

  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如果就50平米以下住房做出限制申请学位规定,本质是超越法律限制了50平米以下住房家庭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受教育的权利,属于违法无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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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怎么看?

  这条规定有赞有弹,支持的人说:

  

  反对的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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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启示?

  有朋友说文件朝令夕改,让人虚惊一场,但我觉得这恰是深圳自由包容的体现,能够迅速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纳民意知冷暖,本身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但有一点大家要注意:这样重大的政策,不应该由一个学校来制定,而应该由区政府、市政府层面考虑,并通过区人大、市人大的讨论

  但是,关于这则公告带来的昭示性,我觉得非常有意义。来回两则公告,诱因是什么?

  其实还是学位的供给问题。

  如果学校数量充足,压根就不会出现如此公示,也没有必要用面积段来匹配学位。

  换言之,这项公告是被“逼”出来的下下策。

  有些城市的学区房是以片区划分,比如长沙,北京,现在都在改革了,这样过去的学区房价值可能会重估,有的可能上涨,有的可能下跌。

  而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相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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