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突查“惊装修”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来源:长沙e房通)
关于开展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37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长住建发〔2018〕48号)、《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核算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3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于近期开展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发现全装修存在问题,清除全装修市场乱象,规范全装修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检查对象
已办理全装修价格核算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检查内容
1、项目全装修建设相关手续;
2、楼盘销售现场公示及样板房建设展示情况;
3、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全装修部分价格核算成果;
4、建设(开发)单位全装修质量内控体系情况。
四、检查步骤和方式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8年11月26日-12月6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议,确定联合检查组成员和专家,明确职责分工,部署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7日-12月17日)。各相关企业要严格对照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以及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于12月17日17:00前上报市住建委和市发改委。
(三)联合检查阶段(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8日)。由联合检查组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检查采取查勘现场、查询资料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调查取证。
1、项目全装修相关建设手续不齐全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和补正手续;
2、销售现场公示及样板房建设展示情况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限时整改并报请复查;
3、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全装修部分价格核算成果超出合理范围的,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上报详细整改和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4、建设(开发)单位全装修质量内控体系不健全的,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完善后上报情况。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9年1月9日-1月31日)。各相关企业根据检查情况进一步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报联合检查组复查。联合检查组依据检查情况、复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依程序进行核实认定。
查实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核算价格超出合理价格范围的,不作为该项目的核算价格,不再允许其参与后续全装修第三方造价咨询,另行从“咨询单位抽选系统”随机抽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重新核算。对不配合检查、不认真自查自纠、拒不整改的企业,经查实存在问题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市住建委开发处88665921;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88666398。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