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4家陶企被归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提要:6月13日,陕西省工信厅对当地媒体透露,陕西省日前制定了《陕西省2018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夏季错峰生产时间为6月1日至8月31日。其中,关中地区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煤化工、焦化行业分别实施限产15%和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来源:陕西环保厅)
6月13日,陕西省工信厅对当地媒体透露,陕西省日前制定了《陕西省2018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夏季错峰生产时间为6月1日至8月31日。其中,关中地区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煤化工、焦化行业分别实施限产15%和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冬季错峰生产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其中,关中地区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钢铁产能限产3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算,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陕南、陕北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参照执行等。
据了解,陕西省陶瓷企业主要位于宝鸡千阳县、渭南市富平县和韩城市、咸阳市三原县、铜川市等地。
日前,陕西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以及其他等四类重点排污单位的筛选排查工作,确定了《陕西省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督。这份名单中包括了24家陶企,均被归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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