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新规:玻璃幕墙脱落伤人 业主承担赔偿
前几年,各地玻璃幕墙脱落伤人的事儿屡被媒体报道,责任该由谁负的问题也一直广受关注。近日,一部和玻璃幕墙有关的法规——《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有关建筑上的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该由谁来负责,从这里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玻璃幕墙应有说明书
据介绍,采用建筑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载明建筑玻璃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设计使用年限,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维护、检修要求,易损部位结构、易损零部件更换方式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建筑转让时,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移交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
玻璃幕墙使用实行业主负责制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维护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有的,全体业主为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维护责任人。业主可以协商确定一个业主牵头组织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维护。
日常要维护 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
业主应当承担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使用维护责任:包括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使用和日常巡查、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及大修;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因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日常巡查、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及大修等费用;建立管理档案,包括日常巡查、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及大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资料。
日常巡查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遭遇强风袭击、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业主或者安全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损坏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