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今年仅受理积分入学、承租公租房业务
19日,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公布了《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2018年度)》(下称《须知》)。跟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仅受理入学、承租公租房业务,不再受理积分入户。这也意味着,从2009年12月16日起在全国率先推行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8年之后,积分入户在中山退出了历史舞台。
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017年5月,有1.86万名流动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中山。
2016年12月7日,由中山市公安局牵头起草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以中府〔2016〕129号文件印发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中山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主要聚焦三大重点:一是新增实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投资入户、荣誉人员入户政策;二是在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引进、纳税入户、集体户随迁等方面优化现有入户政策条件,进一步丰富了入户渠道,使中山的户口准入迁移体系愈加完善,已完全能够满足有入户意愿的需求;三是明确户口准入迁移“落脚点”和简化所需证明资料。包括取消入户时前置审核计生证明的做法,采取先入户后共享数据措施加强计生服务管理。
新一轮入户新政的调整,从入户程序、入户条件进行了简化、降低,相对于积分制而言,操作更加简易。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3月16日,也就是在入户新政实施3个月时间内,中山市公安机关共受理了22341人的市外户口迁入申请,其中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14464人、直系亲属投靠3397人。
除了取消积分入户外,中山积分制今年还有另一方面的变化:原先一些需要由积分申请人到相关部门申请开具的证明材料,采取申请人自助打印、部门间对接查询等措施进行替代,即程序简化。根据《须知》,中山申请积分入学、承租公租房排名受理时间为积分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