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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百亿巨债 昔日百强房企光耀申请破产重组

提要:自2014年5月爆发资金链断裂危机至今,昔日百强房企光耀集团已消失在公众视野近三年时间。

  文章来源: 财联社

  自2014年5月爆发资金链断裂危机至今,昔日百强房企光耀集团已消失在公众视野近三年时间。

  日前,一则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再次引发业内对光耀集团的关注。

  这则《关于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竞争方式制定管理人的公告》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去年12月11日正式受理光耀集团申请破产重组案。通过研究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指定两家中介机构联合组成光耀集团的管理人,其中一家中介机构必须在惠州市内范围产生,另一家则需在广东省(除惠州市外)地区产生。

  上述公告还透露,截至2016年6月30日,光耀集团资产清查总额约64.03亿元,负债清查总额约79.73亿元,另外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负债约为26.21亿元,以上债务合计105.94亿元。

  与此同时,光耀集团的主要资产为:惠州市东平“翡俪港”在建商品房项目(总规划建设面积约29万平方米)、位于荷兰水乡刘淇储备开发地块(面积约36000平方米),及位于惠州市马安新乐储备开发地块(面积约9000平方米)。另外,光耀集团仍有39名留守员工。

  这意味着,上述三处资产将成为光耀集团百亿负债的主要偿债标的物。

  

  惠州某房企一位高管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这三个项目位置都不错,特别是是东平的两个项目,但肯定值不了一百亿,目前那边的备案价也就每平米1万元出头。”

  上述高管人士还表示,目前翡俪港一期的主体部分已经完成,但其他两个项目均处于未开发状态。

  “从区位、规模来看,这三个项目要想抵掉光耀的债务有点难,估计是资不抵债的格局。未来要解决破产问题,还需要历经更复杂的程序,否则很难达到重组目的。”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说。

  宋丁补充道,至于上述项目的市场前景,需要看重组完成以后,项目能否顺利进入开发流程。“在目前整体市场偏弱情况下,位置不是特别好的话,项目出货时间会拉长。另外还需综合考量哪些企业会接盘、业态是否会更改等因素,才能判断。”宋丁补充道。

  深圳资深业内人士林晓华称,“目前惠州市场需求已经释放很多,项目没多少价值,主要是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偿还债务为主。”

  据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颜宇丹(微博)介绍,根据破产法第8条规定,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同时,破产申请的主体包括:“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其中,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

  据了解,光耀起步于惠州。2002年4月,惠州市光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2006年3月,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并剥离了旗下其他产业,专注于房地产开发。光耀于2009年、2010年这两年在惠州发展相当平稳,但从2011年开始,其销售深受调控政策影响。

  该公司2014年爆发资金链危机,多个项目停工,而旗下多处资产陆续被查封,并被司法拍卖或变卖。去年初有报道称,恒 大收购了光耀地产位于惠州将军湖百万花城后期未开发的三宗地块,占地约13万平方米,但该消息未得到恒 大方面的证实。(财联社记者 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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