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8月正式生效 LED照明将迎更大发展空间
来源:中国之光网
环保部7月20日宣布,《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将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从2021年起,中国将淘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的含汞电池、荧光灯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到2032年,要关停所有原生汞矿的开采。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余立风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中国的履约时间表:从2021年起,中国将淘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的含汞电池、荧光灯产品的生产和使用;VCM(氯乙烯,会产生含汞废水)生产行业实现单位产品的使用量在2021年降低50%(2010年的基础上);到2032年,要关停所有原生汞矿的开采;针对燃煤电场的排放源,到2020年完成排放编制,明确重点管控来源,确定减排目标和措施。
余立风介绍,为了履行公约,环保部已会同相关部门修订了多项涉汞排放标准,评估了目前十个主要的涉汞行业的状况,启动了战略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以控源、减量、发展替代技术共同推进用汞行业的减量化,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含汞废物以及污染场地的管理工作。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是近十年来环境与健康领域内订立的一项新的全球性公约,以促使政府采取具体措施控制人为汞污染。
汞俗称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汞及其化合物的产生、使用和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时引起人类和哺乳类动物神经、免疫、生殖系统的机能紊乱,尤其对胎儿和孕妇有较大影响。环境规划署的数据显示,每年全球汞排放量高达8900吨。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汞生产国和排放国,为防治环境汞污染,目前已将汞列为重点管控的重金属之一。实际上,“十二五”初期就已将汞列入了5种优先管控的重金属之一,提出开展大气汞排放污染防治。
2013年10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组织下,通过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我国作为首批签约国签署了公约。2016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批准2013年10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熊本签署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消息,目前为止,该公约共有128个签约方。
《水俣公约》将荧光灯产品和高压汞灯列入被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涉及的照明产品包括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紧凑型荧光灯,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直管荧光灯和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高压汞灯,具体禁止产品生产、进口或出口时间要求如上。
履约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双赢的过程,履约的同时倒逼了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
自人类社会进入电气照明时代以来,荧光灯作为最受重视的节能照明光源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荧光灯主要包括直管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节能灯)。其原理是通过激发汞蒸汽辐射出不可见的紫外线,紫外线激发灯管内壁的荧光粉之后发出可见光,所以绝大多数荧光灯中都含有汞。汞具有易挥发的特性,属于高毒物质,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列为全球性污染物。
中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荧光灯生产国和使用国。我国从2008年开始,政府从节电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的“绿色照明”工程,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因此而引发的废弃灯的汞污染,让我国的汞污染状况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实际上,数量众多的含汞节能灯管在寿命到期后,会被当做普通垃圾抛弃处理掉,但是大多数市民却不知废旧节能灯管含汞对环境的危害很大。
将荧光灯作为普通废物填埋,会有11%的汞释放到空气或水体中。其对水体和土壤造成的环境成本可能远远超过其所谓的“节能”所节省的能源带来的环境成本。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呼吁行业相关企业企业积极应对,推动我国履行公约义务,做好荧光灯和高压汞灯的削减淘汰工作。同时,应提高全社会对废弃荧光灯污染的认识,增强对废弃荧光灯回收和科学处置的观念,共同维护生态环境,有效缓解废弃荧光灯对环境与健康所造成的潜在危害。
而随着公约的生效,未来LED照明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无疑将成为主流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