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束
提要:加装电梯资金渠道以业主自筹为主,其他资金为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对电梯施工安装、管理、维修和安全运行等负主体责任。此外,加装电梯应需要经过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过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
来源: 淄博新闻网
7月7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我市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规划局代市政府草拟了《淄博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已经结束。
《方案》(征求意见稿)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兼顾各方、保障安全、政策支持”的原则,对试点范围、加装条件和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规定,对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据悉,加装电梯的试点范围为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多业主无电梯既有多层住宅,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加装电梯资金渠道以业主自筹为主,其他资金为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对电梯施工安装、管理、维修和安全运行等负主体责任。此外,加装电梯应需要经过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过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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