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应迎来“分类调控”新节奏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昨日召开的《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投资促进招商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释放一系列新利好。
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一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但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0%。这一政策,可大大为工业企业减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曾环宇介绍,过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一个企业要拿1000亩地,按照每亩均价25万元来算,需要2.5亿元。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不再“一刀切”后,以拿到出让年限为20年的工业用地为例,只需要1亿元,首期只用交5000万元,就可以拿到土地使用权,拿地成本比以前大大降低。
“如果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成本更低。”曾环宇说。
对省级、市州产业用地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此外,取消征地服务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收费,不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暂停住房用地供应
按照“一城一策”的要求,省国土厅继续实行差别化供地。根据各地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
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区,住房用地供应削减50%;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住房用地供应。
省住建厅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80个县市区中,库存消化周期24个月以上的有2个,分别是云梦县(24.8个月)、屈家岭管理区(31个月)。
此外,省国土厅将严把审批闸门去产能。对钢铁、水泥等过剩产能新增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规划修编、规划调整安排用地规划指标,一律不得安排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一律不准批地和供地。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采取适度宽松的土地利用计划供应政策,按照“保重点、保当年、保开工”原则,实报实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服务重点项目审批,全力保障全省292个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7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项目审批。
打好政策“组合拳”,积极推进四项创新试点,开展指标交易,落实占补平衡,保障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地区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用地。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配套出台《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适当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合并重复审查事项、简化申报资料,预审申报资料减为8项,建设用地审查时间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预审批复有效期调整为三年。此外,省国土厅将原来矿业权发证须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三个方案,简并为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一个方案,矿业权审批时间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9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