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价一经备案60天内不受理上调申报
来源:南方+
25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共同发文,规定只要在顺德销售的商品住房价格一经备案,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报。两局同时重申,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以及其他行为。
顺德土地市场今年以来受到各方关注,这对房地产二级市场销售也带来直接影响。例如部分房地产商看到周边地块价格后,就立刻对在售地产项目提价。为此,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和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共同发文告诫各房地产行业经营者,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新规明确商品房公开销售前,应办理价格备案,而商品住房价格一经备案,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报。
值得关注的是,凡是在顺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禁止捂盘惜售、虚假宣传、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商品房销售、价外收费、一筹多认、非法金融、违规炒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政府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此外,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联合区物价部门、工商部门、房地产商会、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近日也对顺德各镇(街)部分在售楼盘现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场主要存在不及时更新公示上级政策文件及现场销控表(销控信息与实际销售状况不相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办理房地产权证时限过长等问题;中介机构主要存在未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经纪机构备案手续,未及时更新房源信息,未在经营场所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企业务必规范销售经营行为,如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