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女性如厕难” 刚性约束是保障_新浪地产网

解决“女性如厕难” 刚性约束是保障

提要:遇到这种情况,不少人想当然地将原因归结为女性“磨蹭”,却忽略了男女厕位的比例问题。原建设部在2005年出台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公厕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

  中华卫浴网讯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上演着“厕所革命”,政府机关、单位和各个行业都在为公厕少、设计和布局不合理、如厕难等关注度高的问题着手寻求解决的办法。一直以来我国男女比例失衡,阴盛阳衰,“女性如厕难”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面对女性如厕难问题,在2016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那么能否使由来已久的女性厕位紧张问题迎刃而解?

  “刚需”与比例失调

  说起如厕问题,人们往往羞于启齿。但这件羞于启齿的小事常常是生活中不能回避的难题。女厕大多“拥堵”,厕所外排长队的情形几乎每个女性都曾遭遇过。

  在学校,女生的课间休息,常常全用来等厕所,女厕浩浩荡荡,而男厕空空荡荡;在饭店、电影院、商场等场所,女士排队等着上厕所,厕所外,男士拎包百无聊赖等女士的情形也屡见不鲜;每到黄金周,各景区的女厕更是被挤爆,候厕队伍常常长达十几米,有数据分析显示,各景区女性上厕所的等待时间普遍为男性的3至5倍,部分景区男女性上厕所的等待时间最高相差8.75倍。

  遇到这种情况,不少人想当然地将原因归结为女性“磨蹭”,却忽略了男女厕位的比例问题。

  男性和女性在生理结构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如厕方式和时间的差异。美国康奈尔大学曾计算出两性小便时在厕所中的平均停留时间,其中男性39秒(±6秒),女性89秒(±7秒),女性如厕时间是男性的2.3倍。而实际生活中,孕期或经期的妇女,上厕所更为频繁,所花时间更多。此外,一般小孩都跟母亲上女厕,又占用了部分厕位。因此,女性如厕需要更多的时间,也需要更多的空间。

  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对厕位“刚需”更强的女性拥有的厕位却更少。一般厕所是男女蹲位一样多,甚至女厕的蹲位还更少,但男厕还有小便位,总厕位就远多于女厕。2013发布的《全国九城市公共厕所男女厕位状况调查报告》选取了北京、天津、济南、兰州、西安、郑州、武汉、杭州、广州等9个城市的公共厕所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被调研城市男厕位全部多于女厕位。就算是比例最为均衡的北京,男女厕位比为1.22:1。各地的调研数据也同样不乐观。

  早在2012年,便有10位男性律师学者致信住建部,建议提高女厕位比例。近几年,甚至有女性发动“占领男厕”运动,要求实现如厕公平。“占领男厕”之余,女权主义者们还发动数起行为艺术,比如用泡沫板自制马桶,约集来自五湖四海的女青年去广州市城管委门前蹲马桶;在民间世界厕所日推动全国12所师范类高校生向本校校长致信,要求缓解如厕难问题;更于全国“两会”前游说人大代表提案增建、扩建女厕厕位及面积。

  可是,个人的“抗争”终归效果有限,解决问题毕竟还要政府乃至全社会为此采取实际行动。

  “参考”并无效力

  2016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为了出台这部新标准,住建部统计了72.6万人的如厕时间,进行充分研究分析,在新发布标准中将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提高到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新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一出,立刻被一些媒体称为“女同胞的福音”。其实,对公厕厕位配置比例的国家标准并不是第一次出现。

  我国的公厕标准,沿用多年的第一个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规定,“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男、女蹲(坐)位设置比例以1:1或3:2为宜。”这一以男性使用为主的设计理念明显严重滞后。

  原建设部在2005年出台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公厕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

  然而,且不说新标准男女厕位的比例是否能够满足需求(如2003年《国际厕所标准》就要求,公共建筑物内的女性厕所数量应该相当于男性厕所的2倍)。更关键的是,虽然这一标准对女厕所蹲位比例有倾斜,却并没有对其蹲位比或蹲位数进行强制规定,还是停留在建议层面,“宜为”一词,摆明了这更既不具有国家法律、也不具有部门规章的效力。

  如此一来,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扩建女厕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事。

  迄今为止,除了重庆、珠海等将男、女厕位比例作为强制性执行条款纳入地方专项条例当中,再无其他地方如此实质性地跟进。扩建女厕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事儿。

  改不动怎么办?

  那么,从“建议”升级为“规定”,这个难题就一定能得到解决了吗?

  虽然新标准有一定的强制性,但目前在城市内很多如厕难的区域,公厕早已“布局”完毕了。例如高速公路的休息区、旅游景点、城市商业区,都已配有公厕。而且如厕难的地方往往地价高昂,如果想在原有的基础上多规划公厕,几乎不可能。

  “城市公共场所寸土寸金,一平方米拿来搞经营,那就是五万十万,搞个厕所,只有付出没有回报,他肯定吝啬。”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公厕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总干事高发车说,他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在大超市和商业区,男女蹲位比例即使达到1:3,女厕仍会出现排队潮,“地方上应该把这个当一件大事来抓,但他们不这样做,厕所没办法出政绩啊,他觉得那是屁股的问题,不是脸面的问题。”

  商家更不愿增加女厕的面积和厕位。对于商场、饭店等经营场所,厕所是属于房租结算的面积内。也就是说,厕所面积越大商家营运成本越高,同时还挤占了营业面积,以商场为例,五十平方米出租给商家搞经营,月租金可达五万十万,搞个厕所,只有付出没有回报。所以,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商家是恨不能连厕所都不要。并且,相对于男厕只要增加站位来说,女厕要增加就是一个坑位,不管是占地面积还是造价都高出不少,商家自然更不愿意增加女厕的面积和厕位了。而一旦建筑结构成型,再想增加或改变厕所的布局,就会变得难上加难。

  改不动怎么办?高发车提议说,地方政府应考虑掏钱回购一些中心地段的商业或办公物业,加以增量利用改造,建设公厕。但这取决于政府的意愿与魄力。

  “政府还可通过掏钱回购、增加无性别厕所等方式保障女性的如厕权。对于规划布局早已定型的旧城区而言,地方政府应考虑掏钱回购一些中心地段的商业或办公物业,加以增量利用改造,建设公厕。”他举例说,2009年,韩国首尔市推出了“幸福女性”计划,投资1278亿韩元打造一个“女性感到幸福的都市”,其中一个项目就是回购老城区经营场所的物业,以增加女厕所的数量。

  “厕所开放联盟”

  “厕所开放联盟”或许可成为有益尝试,即利用社会公厕和其他单位的厕所满足日益高涨的公众如厕需求。这一模式已在济南实行,具体办法是,城管局牵头组织市区沿街单位建立联盟,通过相应的政策补偿措施,鼓励他们对外开放厕所。

  高发车说:“这种模式提高了企业公厕开放的积极主动性,也解决了如厕难问题,可以有效延续下去。”

  高发车的愿望是,城市公厕建设要向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厕所建设看齐,“数量充足,坑位几十个,通风、采光好,面积大,保洁质量高。咱们城市公厕如果建成高速公路的标准和数量,全国公厕的建设就会发生质的变化”。

  除此之外,还可考虑适量增加无性别厕所的办法。作为一种采用单体隔间式设计、不分男女皆可使用的厕所,只要厕所的安全设施过硬,无性别厕所其实是解决女性如厕难的途径之一。任何性别的人士只要发现轮候时间较长,同时不介意男女共享厕所,即可转用无性别厕所。

  必须有刚性约束

  公厕是考察城市形象的一个窗口,因为生理上的不同,公厕前面排着长队,多数是女厕的“风景”,却又生动地折射了社会的期待和需求。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社会的进步,理应照顾到女性真实存在的“如厕难”。在美国,有12个州于上世纪90年代初通过了保证“如厕公平”的法案,这些法案要求兴建更多的公共厕所,并将女厕所的数量增加两倍。其他州陆续跟进,并为年轻父母提供“父母房”、为女性提供豪华专用洗手间、女士优先上厕所等方式体现新世纪对女性的尊重和关怀。台湾地区在2006年也修正了“建筑技术规则”,明确规定车站、学校、电影院的“男女公厕比例为1:3”,还规定未来新建筑都要依照规定办理,否则拿不到建筑执照。

  然而,在我们国家,保证男女如厕公平的标准却一直落空。究其原因,无非是公厕并无多少盈利空间,从成本的角度考虑,在如厕难的区域,相关管理方按新标准改造公厕的意愿没那么强。在规划布局早已定型的老城区,想增加或改变公厕的布局,当然难;而新城区的规划布局虽然还未定型,但公厕只是公益设施不产生经济效益,自然也没有动力去布局规划。对于城市规划设计部门、规范制定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等来说,女性如厕难也不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极易被忽略,因为实在没有切身体会。也正是因为这种种原因,女性厕位紧缺问题一拖再拖,未能解决。

  这一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公厕小天地,便民大文章。住建部的一纸文件,要有效缓解女性如厕难的问题,必须要有细化的措施跟进,要建章立制,在资金、施工等层面有刚性的约束。诸如达不到新标准,在验收等程序“一票否决”。

  这就对地方政府部门提出了要求:要在实际工作中明确工作思路,一方面,保证住建部的新标准在新建的公厕上得以实现;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提高各方对现有公厕改造的积极性,让现有公厕符合新标准。

  我们建议,对于建成区,无论是公共机构还是广场景点,或者商业场所,都不妨通过实地走访或者网上调查等方式,让“过来人”都来吐吐槽,以女厕排队时长为依据排序,抓住其中最困难的地方,督促业主机构进行改造。要给出一个最后时限,不达标准者给予相应处罚,如此方能提升效率。至于新建区,则要在规划源头就落实男女厕2:3的比例。把工作做在前面,总好过不达标又推倒重来。规划、住建和环卫等职能部门应联合对女厕位的建设量、标准等进行评审验收,各负其责,严格把关。

  当然,对不同区域来说,合适的男女厕位比例究竟是多少,并不是简单一刀切的,除了应与女性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需求的日益增长保持动态平衡,还要考虑到该公共场所男女客流量的比例。这就需要城市规划设计部门、规范制定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等,根据社会的发展及时作出修正。

  综上所述,想要解决女性如厕难题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实际如厕男女客流量合理规划,上厕所的问题看似微不足道,但实则关乎该城市的文明程度与经济面貌,重视“厕所革命”远比斥重资砸来一个“全国文明城市”来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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