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幕墙设计一般规定_新浪地产网

石材幕墙设计一般规定

提要:1、石材饰面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同一工程采用的天然石材应尽量选用同一个矿源的同一层面的岩石。5、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一般情况下,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ψW应取1.0,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数ψE应取0.5。

  1、石材饰面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同一工程采用的天然石材应尽量选用同一个矿源的同一层面的岩石。同一名称的石材的颜色和花纹可能有较大差异,选材时宜以大块样板为准。

  2、天然石材饰面设计宜注明石材纹理的走向,重要工程应绘制石材加工图。工厂按图编号加工,按设计进行预拼、对纹、选色、校对尺寸等。

  3、花岗石镜面板不宜用于室外地面和台阶。

  4、大理石一般不宜用于室外以及与酸有接触的部位。

  5、在用水频率较高和必须进行二次蓄水试验的室内外地面,如卫生间、室内外泳池,不宜选用天然石材,避免出现泛碱、锈斑、水渍等现象。

  6、地面石材宜涂刷石材表面保护剂,延长石材的使用寿命。根据石材的种类、部位和功能要求,选用不同的保护剂,如防污、防油、防水、透明、增色、渗透、不渗透等。

  7、不耐污染的洞石、砂岩、文化石等石材用于地、墙、柱面时,应涂刷石材保护剂。当洞石类的板材用于地面时,除涂刷保护剂外,还应在涂刷保护剂之前,用石材专用胶补洞。

  8、石材楼梯要选择抗折性能好的石材,宜选用耐磨性好、吸水率低的花岗石,踏步面板或踏步面板边缘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并作防滑设计。

  9、石材饰面板在变形缝(抗震缝、沉降缝)处的设计,应保证变形缝的变形功能和饰面的完整美观。

  建筑石材装饰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

  一、采用天然石材进行装饰工程施工前应对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检测和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检测。

  二、高层建筑外墙干挂石材应以火成岩中的花岗石为主。

  三、石材干挂的安装连接形式有钢销(针)式连接、通槽式连接、短槽式连接、背栓式连接(背槽式连接、背卡式连接)、可更换幕墙挂体系的连接或可拆装挂件连接等。

  四、石材装饰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对后置件进行拉拔性能检测,复核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测记录等。施工前,可对天然石材板块的表面涂刷石材防护剂。选用石材防护剂可参照《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标准。

  五、外墙石材饰面板施工变形链(抗震、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满足变形功能。

  六、施工时应同时进行楼层的防火带及自身防雷体系的安装。

  七、石材饰面板施工安装完毕后要对墙面进行清洗,清洗墙面严禁用化学药剂。

  八、石材饰面板缝密封胶一般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硅酮密封胶应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建筑石材幕墙施工前的准备与检查

  一、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预先埋设。预埋件应埋置牢固,位置准确,不可漏埋。预埋件的位置偏差应小于设计的允许值。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进出偏差不应大于15mm。当预埋件偏差超出以上要求时,应有合理的预埋件修补和弥补方案。

  二、构件储存时应按照施工顺序排列放置,存放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构件在存储、搬运和吊装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构件被碰撞、损坏和污染。

  三、安装前应对构件规格、编号、出厂合格证等作全面检查,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

  四、石材板块在安装前应在加工厂或现场进行预拼装并二次编号,避免石材幕墙出现过大的色差和累计安装误差。

  五、石材幕墙施工前,总包或结构施工单位应提供准确的石材幕墙标高控制线和轴线控制线,作为统一的测量基准线,各方验线复核后并签字确认。

  六、脚手架(吊篮)的搭设(或调整),应满足石材幕墙施工的需要,同时满足高层或多层脚手架安全施工的要求。

  石材幕墙结构设计的一般规定

  一、石材查封应按外围护结构进行设计,石材幕墙石板宜选用火成岩。

  二、天然石材幕墙不宜应用于高层及超高层建筑中。当设计要求采用时,应有石材防碎裂措施。

  三、石材幕墙的骨架应综合考虑建筑立面效果、土建结构形式、石材幕墙的安装形式等方面进行设计,既要保证幕墙系统的安全可靠,又要考虑施工工艺的可行性。

  四、石材幕墙及其连接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骨架的立柱应通过金属角码与主体结构相连接,立柱与角码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螺栓垫板应有防松动和防滑移措施。

  五、非抗震设计的石材幕墙,在风力作用下石材不得破损;抗震设计的石材幕墙,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幕墙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墙骨架不得脱落。

  六、在石材幕墙构件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幕墙系统在重力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温度作用和主体结构位移影响下,具有的安全性。

  七、幕墙构件的内力和位移可按弹性方法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力或承载力

  σ≤f

  或S≤R

  2、位移或挠度

  u≤[u]

  式中 σ——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f——材料强度设计值;

  S——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最大内力设计值;

  R——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u——由荷载或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最大位移或挠度;

  [u]——位移或挠度允许值。

  八、石材幕墙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其作用将就的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应按下式进行:

  S=γGSGK+ψwγwSWK+γTψTST

  2、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应按下式进行

  S=γGSGK+ψwγwSWK+ψEγESEK+γTψTST

  式中 S——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SGK——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WK——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SEK——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

  ST——温度作用效应标准值;

  ST——温度作用效应标准值;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γW——风荷载分项系数;

  γT——温度作用分项系数;

  γE——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ψW——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ψE——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ψT——温度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九、荷载和作用效应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进行建筑幕墙构件、连接件和锚固件承载力计算时: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γG:1.2;

  风荷载分项系数γW:1.4;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γE:1.3;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γT:1.2。

  2、永久荷载的效应起主要控制作用时,其分项系数γG应取1.35,参与组合的可变效应应仅限于竖向荷载效应。

  3、当永久荷载的效应对构件有利时,其分项系数γG应不大于1.0。

  4、在进行位移和挠度计算时,风荷载系数γW和永久荷载分项系数γG均应取1.0,且可不考虑作用效应组合。

  5、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一般情况下,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ψW应取1.0,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数ψE应取0.5。

  (2)对于吊顶石材或吊底板石材及其骨架,应考虑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ψW应取1.0(永久荷载的效应不起主要控制作用时)或0.6(永久荷载的效应起主要控制作用时)。

  (3)石材幕墙荷载各效应组合中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执行,根据具体工程按最不利组合原则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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