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完善租赁住房供给
提要: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已印发实施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广西将从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完善租赁住房供给、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监管等五个方面发力,积极健全广西住房租赁体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已印发实施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广西将从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完善租赁住房供给、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监管等五个方面发力,积极健全广西住房租赁体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广西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重要方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各地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与此同时,注重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各类投资者和自然人发起设立住房租赁企业,形成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专业、规范的住房租赁服务。
为完善租赁住房供给,广西致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实施住房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此外,对保护住房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意见》,在住房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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