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次重拳出击拖欠工程款的"老赖们"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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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次重拳出击拖欠工程款的"老赖们"

提要:习惯于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的“老赖”们、偷税漏税企业、“挂靠”人士,都要小心了。以后不再是通报批评,向社会公开这么简单了。情节严重的,可能在办理银行贷款、乘飞机,甚至乘高铁时,都要受到限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原标题:国务院再次重拳出击"老赖",拖欠工程款的"老赖们"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来源:建筑管理

  2016年年底前一天,国务院连续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国务院关于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两份文件,再次重拳出击“老赖”!

  如果你还以为是“老生常谈”,那就大错特错了。2017年,“诚信体系建设”一定是重头戏之一。为什么这样说呢?先来看看国务院下发的通知。

  1、打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处违法,处处限制

  打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建立健全个人诚信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

  信用平台打通之后,信息是全国可查的。失信被执行人,即便是到外地、外省承接项目,也是要受到惩戒的,没有例外!

  2、工程建设等领域,要重点推进

  以工程建设、税收缴纳、劳动保障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

  目前,各地已经陆续出台政策,建立起工程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税收黑名单”、“拖欠民工工资黑名单”等。一旦“上榜”,企业和法人将面临联合惩戒。

  3、推进指纹采集

  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

  “身份证+指纹信息”,是实名制的“2.0版本”,造假的难度更大了。2017年,对“失信”的惩戒机制会逐渐完善,力度一定是大大加强的。

  习惯于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的“老赖”们、偷税漏税企业、“挂靠”人士,都要小心了。以后不再是通报批评,向社会公开这么简单了。情节严重的,可能在办理银行贷款、乘飞机,甚至乘高铁时,都要受到限制!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2016年6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要求: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意见》出台后,各部委、地方政府接连发文,加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福建:严重失信企业,3年严惩

  2016年12月,福建出台《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

  1、根据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信用评级

  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划分为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三级。

  对于守信企业,给予守信激励;一般失信的,1年内实行失信惩戒;严重失信的,3年内失信惩戒。

  2、失信惩戒

  评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的企业,进行失信惩戒。

  ?  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  给予高限处罚;

  ?  在招投标、资质审核、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取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称评审、考核晋级资格;

  ?  取消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的资格;

  ?  在融资授信时,给予信贷约束;

  ?  在政府性资金支持等选择性扶持政策的执行时,置后或取消其申请资格;

  ?  将其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  情节严重的,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拖欠工资“黑名单”。

  浙江:6种行为,登上“黑名单”

  2017年1月,,浙江省住建厅发文,明确对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的管理。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法人,将会面临失信联合惩戒处罚,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奖励扶持、市场准入、评先评优中都会遭受限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就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  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

  ?  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  十二个月内因相同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行政处罚的;

  ?  对发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或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含)以上较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  在从业过程中因相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违法行为查处的。

  2、登上“黑名单”,享受特殊照顾

  对被公布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在“黑名单”公布期间内,实施以下监管措施:

  ?  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巡查。

  ?  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重点审查。

  ?  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奖励扶持、市场准入、评先评优等管辖工作中予以限制。

  2016信用体系建设十大事件

  事件一:中央发文要求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

  2016年6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事件二:国务院全力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个人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

  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之后,国务院又颁布系列指导意见,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个人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

  事件三:“信用中国网”上线一周年,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宣传门户

  2016年6月1日,“信用中国网”上线一周年。在信息披露、交换共享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推动信用宣传和政策发布的重要门户。

  事件四:央行重拳出击整肃征信市场


  央行重拳出击整肃征信市场,注销3家征信机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据统计,在央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有137家,注销华夏信融、望洲征信和博昌征信3家公司的《备案证》后,市场备案征信机构变为134家。

  事件五:上海开我国信用立法先河


  2016年12月27日,《上海市社会信用立法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上海行使地方立法权启动信用立法,开国内信用立法先河。

  事件六:发改委和央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信用情况


  2016年10月至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委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改革报社3家机构分别牵头成立第三方评估组,对20个信用示范创建城市的六个“规定动作”落地和“自选动作”创新进行评估。

  事件七:煤电盐等重点领域,率先引入第三方征信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2016年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率先垂范引入东方金诚等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煤炭、电力、盐业等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事件八:首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2016年12月12日,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以诚信为本的重庆市潼南区吴恒忠,用十年时间替子还债;浙江松阳县的李菊妹帮人垫钱买彩票中500万,却只收买彩票钱,不要任何报酬。他们以此成为从全国范围评选的300户文明家庭代表。

  事件九:我国首部信用体系建设蓝图发表


  2016年9月26日,北京学者关建中发表《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蓝图》,从理论基础、体制机制、信用信息和信用教育等方面,描绘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清晰线路图。

  事件十:年底前一天,国务院连发两文推进

  12月30日,国务院接连下发两份文件,要求加强个人和政务诚信建设。提出要打通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建立健全个人诚信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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