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落子 经营性资产5年完成股份合作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3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时表示,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大体上全国平均每个村是500万,东部地区的村有近千万元。
据介绍,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第二类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第三类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都有改革的任务,但是要分类施策。
韩长赋指出,对于资源性的资产改革,就是要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不变;对非经营性资产的改革,主要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探索集体统一经营的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成员和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就改革重点而言,韩长赋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将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然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
他同时强调,为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现阶段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民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闭运行。
韩长赋表示,改革首先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的村来开展,因为这些地方集体资产多,农民改革的呼声也高。从全国情况看,目前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