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发布
《青岛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近日发布。期间,我市将持续发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以建设时间在1980—2000年期间的老旧小区为重点,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20%以上。
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市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重点放在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余热应用四大领域,力求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八大重点任务,并以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发展为创新亮点,力争成为全国建筑节能创新示范排头兵。期间,可累计实现节约标准煤414.81万吨。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区域主要位于市南、市北、李村和沧口区域,崂山区海尔路周边区域,城阳区正阳路区域,黄岛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疏港高速以南区域。除既有居住建筑外,还计划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中,要注重与供热体制改革、热源改造、市容环境整治等相结合。
“十三五”末,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将100%满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及以上标准的落地实施5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节能50%及以上标准的落地实施3000万平方米以上。
绿色建筑发展上,“十三五”末,推广实施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建设8—10个绿色生态城区,总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在“一谷两区”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上,“十三五”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包括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面积为600万平方米以上,应用海水源热泵面积为100万平方米,应用污水源热泵面积为3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