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承认三百亿债务造假 称系前雇员私自所为
提要:停牌已久的港股上市公司佳兆业集团19日发布了一份独立调查报告,该报告由富事高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报告显示,佳兆业2014年度未偿还负债规模为308亿元,牵涉到41项借款协议,其中39项公司存有记录,剩下的2项公司没有记录。
停牌已久的港股上市公司佳兆业集团19日发布了一份独立调查报告,该报告由富事高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报告显示,佳兆业2014年度未偿还负债规模为308亿元,牵涉到41项借款协议,其中39项公司存有记录,剩下的2项公司没有记录。
上述308亿元的未偿还负债被错误分类,其中138亿元的款项记录为其他应付款项;44亿元的款项记录为权益;82亿元的款项在之前的年度中被错误的分类为其他应付款项,到了2014年才被重新分类为短期/长期债务;剩下的44亿元款项则没有入账。
按照独立调查的结果,导致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前雇员在财务记账的会计处理方式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环节”,部分前员工精心策划企图隐瞒41项借款协议。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2013年至2014年的两年内,佳兆业共与12名“第三方”进行现金收款或者付款交易,其中9名主要支付和收取对象为汇款代理。
不过富事高出具的结果显示,佳兆业向12名上述“第三方”支付250亿元,其中241亿元并无清晰业务目的,该等付款均为集团前雇员所审批,现任管理层不接纳有关审批记录为真正的记录。
独立调查结果显示,佳兆业集团并未因出售及取消交易事项蒙受任何损失,独立调查委员会则表示不需要针对该事项采取任何措施。
在“重新指定已收垫款所得款项为其他应付款项”的审计中,则存在会计错误入账以及伪造账目及假冒行为,同时亦存在前雇员隐瞒和提取贷款有关的现金流等情况。
佳兆业方面称,公司将按情况向警方报警,同时考虑针对犯事者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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