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同意浙江资质审批试点 申报“零资料”

提要:日前,住建部复函浙江省住建厅,同意《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就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先行先试。试点主要实现“五个零”的智能化审批目标。

  日前,住建部复函浙江省住建厅,同意《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就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先行先试。试点主要实现“五个零”的智能化审批目标,内容如下:

  1、申报零资料。

  企业申报资料充分运用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和信用库的数据,申请人在申报资质时,只需填写单位名称、申报事项等简单信息,无需上传或提供其他材料,实现申报“零资料”。

  2、受理零窗口。

  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外网)建设厅网络端口统一受理企业申报,以此代替传统的实体大厅窗口受理,申请人从申报到受理的全过程均在线上完成,无需到办事大厅办理,实现受理“零窗口”。

  3、办件零人工。

  运用数据成果,通过软件抓取相关数据,与量化的评审标准进行比对,考核指标由人工判断转为数据库甄别提取,系统智能判定,实现秒办,全过程不再有人工审查,实现办件“零人工”。

  4、领证零上门。

  资质证书采用电子证书形式,省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后,系统自动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证书领取不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可在任意时段直接从PC端下载打印纸质证书,无需再到窗口领证或者物流领证,实现领证“零上门”。

  5、归档零纸件。

  申报要件数据化,全程无纸质资料,行政许可网办过程中所形成的审批、证照等数据信息,按照电子文档归档的要求、范围、格式来积聚存储,行政许可决定做出后直接在线归档,形成电子(数字)档案,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数字档案库,实现存档“零纸件”。

  附件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

  根据“五个零”目标和“机器换人、智慧办理”的要求,结合浙江省资质审批和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围绕“更便捷、更高效、更满意”的政务办理目标,以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深化大数据应用和管理为关键,通过量化评审标准、固化裁量和“两化一减”,借助云、网、端,实施“网+数据+政务”和“机器换人、智慧办理”,提高行政审批的智能化水平,推进政务办理现代化。

  试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方便和高效原则。企业办事不需前往窗口提交书面资料,可以随时申报资质,可在任意时段直接从单位、居所或任意PC端下载打印纸质证书,实现全程电子化申报和智慧化办理。

  二是简化和减量原则。取消初审环节,谁许可谁负责,克服“一事多级办理”的弊病,实现“一站式”办结;优化审批流程,最大程度地简化程序,克服“一事多人办理”的弊病;用尽用全用足数据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填报材料,大幅减少审查中的重复工作量。

  三是突出大数据管理和深化大数据运用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互联网手段,多渠道采集企业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中企业、人员、项目、信用四大基础数据库,使资质审批与行业监管能共享共用、尽享尽用数据信息。

  四是服务和动态监管并重原则。在简化和方便企业资质申办的同时,利用多维数据的核对,严格把关必须审核的内容,建立审批后动态监管机制,既提升服务又严格监管,引导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

  二、试点范围

  浙江省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升级、延续、变更、遗失补办及重新核定。

  三、试点目标和内容

  突出大数据运用,通过“两化一减”,实现“五个零”的“机器换人、智慧办理”智能化审批目标。主要内容和具体目标为:

  (一)申报零资料。

  企业申报资料充分运用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和信用库的数据,申请人在申报资质时,只需填写单位名称、申报事项等简单信息,无需上传或提供其他材料,实现申报“零资料”。

  (二)受理零窗口。

  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外网)建设厅网络端口统一受理企业申报,以此代替传统的实体大厅窗口受理,申请人从申报到受理的全过程均在线上完成,无需到办事大厅办理,实现受理“零窗口”。

  (三)办件零人工。

  运用数据成果,通过软件抓取相关数据,与量化的评审标准进行比对,考核指标由人工判断转为数据库甄别提取,系统智能判定,实现秒办,全过程不再有人工审查,实现办件“零人工”。

  (四)领证零上门。

  资质证书采用电子证书形式,我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后,系统自动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证书领取不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可在任意时段直接从PC端下载打印纸质证书,无需再到窗口领证或者物流领证,实现领证“零上门”。

  (五)归档零纸件。

  申报要件数据化,全程无纸质资料,行政许可网办过程中所形成的审批、证照等数据信息,按照电子文档归档的要求、范围、格式来积聚存储,行政许可决定做出后直接在线归档,形成电子(数字)档案,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数字档案库,实现存档“零纸件”。

  四、试点计划

  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能化审批的试点计划安排如下:

  2016年7-8月,完成资质智能化审批系统详细设计和原型开发;9-10月,完成信息系统的改造开发,期间选有代表性的企业资质申请事项进行测试;11月,完成资质智能化审批配套的文件、申请表和办事指南的制定;12月,建筑业企业12个总包资质和36个专业承包资质全面试行智能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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