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肥建筑垃圾处置的调查:如此“变废为宝”令人堪忧

提要:建筑垃圾处置不当会给社会和自然带来人们无法预计的危害,当前随着每年建筑垃圾数量的激增,这种危害越来越明显。然而当下人们常规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则是有着无穷隐患,更主要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和人们并没有完全认识到这一点,甚至这些不当的方式仍然是建筑垃圾处置的主流。

  建筑垃圾处置不当会给社会和自然带来人们无法预计的危害,当前随着每年建筑垃圾数量的激增,这种危害越来越明显。然而当下人们常规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则是有着无穷隐患,更主要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和人们并没有完全认识到这一点,甚至这些不当的方式仍然是建筑垃圾处置的主流。

  为了全面厘清我国建筑垃圾产生的现状、资源化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垃圾资源化企业提供决策与发展的可参考依据,本报将派出多路记者,赶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全国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实地调研,并通过采访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了解当地建筑垃圾现状,并通过采访相关专家、召开研讨会等方式为当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发展提出发展思路和建议,并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周刊》以“新闻调查·聚焦大中城市建筑垃圾现状”为栏题,不定期刊发。今天我们刊登记者在安徽省合肥市的新闻调查,敬请关注。

  在业内,“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已经成为普遍的认知,但是资源“一旦放错地方”,资源的危害就难以估量。有专家曾历述其七宗罪状:可释放几十种有毒物质;侵占土地、污染土壤;诱发雾霾;污染水体;污染大气;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那么国内大中城市的建筑垃圾是如何处理的?

  11月13日,记者在安徽省合肥市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建筑垃圾自行出售,现场人员“三缄其口”

  “城区有没有建筑垃圾堆放的地方。”对一个城市表象的了解,莫过于城市之中的的哥。坐上出租车,记者开始与司机攀谈。

  “前些年,到处都在拆迁。这两年拆迁的少了,建筑垃圾也少了。”司机回答。

  “我们想在合肥搞一个建筑垃圾处理厂,您能否带我们看看,摸摸合肥建筑垃圾的底儿。”为了取得司机的信任,记者“乔装”成专门搞建筑垃圾的“老总”。

  在司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合肥市东二环与南二环交叉处,郎溪路的一个拆迁现场。在现场,记者看到,一台挖掘机正在拆除剩余不多的房子,一辆运输车在拆迁门口处停放着。见记者进来,一个五六十岁的男子走过来。记者谎说是做建筑垃圾生意的,与其交谈,表明想处理这些建筑垃圾。

  “我一车能卖1000多元,而且拆除了马上就有人买走。你能给我们多少钱?”对方反问记者。当记者拿出手机说要拍照留个资料时,对方很警觉地告诉记者:“这里不允许拍照。”随后迅速地离开。当记者再次接近他时,他摆手示意:“我没啥可说的。”在现场的一个公示牌上,记者得知,被拆迁的是某部队的营院库区。

  在邻近的拆迁现场记者看到,还有部分楼房没有拆迁,被拆迁的建筑垃圾大部分已经被清理,但地面上留下了很多没有清理钢筋断头。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个拾荒人正在拾垃圾,记者走上去打招呼,对方回避着不愿意多说,当记者问起是否是本地人时,对方摇摇头没有回答。当记者问每天能够拾多少时。对方回答:“我没有工具,只靠手捡,没多少,很多人有工具,每天能捡很多”。他随后告诉记者,这些建筑垃圾都被人承包了,所以来捡拾的时候不愿多说话,怕承包人知道了不愿意。

  在蒙城北路与北二环交叉口、“格林豪泰”酒店对面的拆迁现场记者看到,垃圾基本被清理,只剩下一堆堆、弯曲的,且上面还带有水泥的钢筋堆放在现场。见记者进来,在现场停放的车上下来一个人,当记者问这些钢筋是否是拆迁下来的“废料”,有没有建筑垃圾要出售时,对方没有回答,并迅速又钻进了汽车。

  建筑垃圾成“抢手货”,拆迁现场已卖“近百万”

  在汲桥新村拆迁现场,记者看到,新村已大部分拆除,只剩下包括一个超市和一个诊所等为数不多的房子尚未拆除。现场虽然经过了清理,但是依旧是垃圾满地,而且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

  在路旁,一栋即将拆迁房子上,记者看到了“庐阳区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牌上的内容显示,项目名称为“汲桥新村拆除工程”,施工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2016年5月6日。

  正在记者对垃圾现场实地拍照时,一辆卡车从记者身边经过。记者看到,上面装了满满一车建筑垃圾。继续向北前行,记者看见了另外两辆货车,其中一辆货车已经装满垃圾,而另外一辆车刚刚驶来。

  车辆附近,坐着见两位上年纪的老人。他们是负责看守拆迁现场的。据其中的一位老人介绍,停放在那里的两辆车都是来运输建筑垃圾的。

  “是运到哪里去?”记者问。

  “卖给了别人,300元一车,具体运输到哪里,不知道。”老人回答。

  “卖了多少车呢?”记者追问。

  “3000多车了。”老人怕记者听不懂方言,向记者伸出了三个手指。

  “应该是运到施工现场,他们用这些建筑垃圾铺施工工地的道路。”另外一位老人告诉记者。正在说着,两位衣着得体的两年轻人突然过来,问记者是做什么的,当记者比较专业的说起建筑垃圾应该要分类处理的时候,两年轻人悄然离开。

  说话间,刚才停放的建筑垃圾货车已经发动,为了弄清垃圾运输到哪里,记者迅速坐上出租车,准备跟随垃圾车探个究竟。

  在路上,记者看到,两辆车后面的牌照已经被污泥掩盖,无法辨认号码。在驶出拆迁现场不久,两辆车中一辆向东驶去,一辆向北,记者选择了向北的货车跟随。

  在跟随十几公里之后,货车似乎有所察觉,突然把车停下来,当我们反身回来时,已经不见货车踪影。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附近新开发楼盘较多,垃圾车将建筑垃圾应该是送到了建筑工地。

  在附近“邵湖城”楼盘大广告牌对面,记者看到一个工厂内有成堆的建筑垃圾,以为是一个建筑垃圾处理厂,便想进去看看。这时一个中年男子迎面走出来,当记者问,这个工厂是不是处理建筑垃圾的工厂。对方立马来了兴趣:“你是要出售建筑垃圾吗?你有多少建筑垃圾?我可以高价收购。”

  政府相关文件连续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应落实到位

  对于建筑垃圾的治理,合肥市的相关政府和部门也一直在努力。

  资料表明,早在2009年9月3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市区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都有明文的规定。其中,对建筑垃圾运输规定包括“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遗撒、泄漏”。而记者采访时,所见到的运输建筑垃圾的车多是把建筑垃圾盖上,并未做到密闭化运输。

  2015年10月19日,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又发布了《合肥市零星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专门对市区建成区内零星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作出了明文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与水平,今年8月23日,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对《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因工程建设等原因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随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还要在建设工程开工前,与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建筑垃圾处置交通安全卫生管理责任状,就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作出承诺,并明确相关责任。《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临时建筑垃圾中转场所。

  合肥市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相对很多地方行动较早,也比较健全。建筑垃圾被公然出售,显然违背了当地政府出台政策和法规的初衷,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让建筑垃圾的处理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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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  垃圾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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