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刊文谈谣传拆迁获赔2亿:部分人反感因“为何不是我”
正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的深圳罗湖区水贝村,近日在项目工地上摆了530桌大盆菜宴。不少中介在朋友圈转发该新闻时评论称,“这里的原住村民,每一家赔偿最低的接近2亿现金,高的未知”,一石激起千层浪。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水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负责水贝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京基集团均向记者辟谣称,上述言论纯属谣言。(《南方都市报(微博)》10月25日)
这是继前不久广州杨箕村的千桌宴后,再一次引发社会关注的“拆迁致富”神话。针对此前种种传闻,媒体的后续报道至少澄清了两个方面:一、水贝村原住村民因为城市化改造所获得收益固然丰厚,但远不如传言所说的那么高;二、所谓的530桌大盆菜宴,与拆迁并无直接联系,实际上,每年重阳节后的第二个周日,都是水贝村吃大盆菜宴的日子。这与其说是一种庆祝,不如说是一种延续已久的传统。
然而,“拆迁致富”所引发的种种话题,确实耐人寻味。由于房产在当前社会价值与财产衡量体系中所处的绝对主导地位,像水贝村原住村民那样从拆迁中所获得的收益,容易被不合理地放大。一方面,舆论聚焦于村民获得了多少补偿,却有意无意忽略了此前村民与开发商、政府的博弈与抗争成本;另一方面,多数回迁房不同于可直接入市交易的一般性商品房,后期收益回报仍存在不确定因素;再者,拥有房产并不等于村民在一夜之间就同步实现了市民化,对城市的融入、对都市生活方式的适应,甚至是财富的延续,或都有待考验。
村民因自家房屋拆迁获得财产性补偿收益,是城镇化过程中非常正常的现象。应该看到,与杨箕、水贝这些发达地区村民因拆迁和房屋溢价而“一夜暴富”不同,为维护自身财产权益,不少地方的农民仍在进行艰难的博弈与抗争。在合理的产权保护制度下,村民理当在城镇化进程中拥有更公平、更确定的收益期待。这不光指允许个别地区村民能够因拆迁而致富,也是指所有村民的产权收益,都能拥有更稳定的制度保障。
值得审视的是,随着更多类似水贝村的拆迁致富现象被曝光,媒体的观察视角、公众的围观心态似乎也在发生变化。过去,身处城市化改造大潮中的村民,往往因被拆迁者和维权者的形象,获得舆论声援和同情;而随着拆迁方式逐步走向文明,关于拆迁,外界舆论则更多的是聚焦于对财富的想象与评议,甚至不乏一些人将拆迁致富等同于坐享其成和不劳而获,将之与奋斗对立起来。于是,出现了各种令人咋舌的高额补偿传闻,以及对拆迁致富的种种议论。
对于因拆迁获益的幸运儿,舆论围观的心态正变得复杂起来。一方面,随着产权意识的增强,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一收益方式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基于阶层固化的焦虑和财产收益的单一化,一部分人因拆迁而致富,又难免让另一部分人心生某种羡慕、嫉妒甚至是不公之感。具体来说,这种复杂心态的核心,其实并非反感拆迁补偿这一收益方式,而反感的是“为什么不是我”。
在一个正常社会中,财富分配方式与财富观念就应该是多元化的:一些人大可通过个人奋斗享受体面的生活,另一些人也完全可以通过财产收益走上富裕之路,两者并不冲突,都应该获得认可。聚焦于拆迁致富的舆论,就如一面多棱镜,不仅映射出社会不同阶层关于财富的暧昧态度,也真实反映了财富分配方式失衡背后的复杂社会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