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非同一家庭共同购房各算一套

提要:自2016年10月3日起,对在济南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向其出售住房。

  10月7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国土资源局等五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自2016年10月3日起,对在济南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

  其中,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0月3日零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文件还明确,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

  此外,该限购政策中还特别说明,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若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住房对待。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报道,在该次限购政策出台前,济南早于9月28日发布了一则房地产调控新规。济南市拟通过提高居住用地买资金条件和竞买保证金等,防止非理性竞争以及恶意炒作土地和囤积土地,并要求开发商拿预售证后10日内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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