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规:朝向居住建筑窗户百米内禁设LED屏
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
为了规范管理户外LED屏,日前,深圳市城管局会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编制并发布了《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记者获悉,《指引》将我市户外LED 显示屏设置划定为禁止设置区、控制设置区和适度设置区,朝向居住建筑窗户百米内禁设LED屏,LED显示屏开启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3时。
户外LED显示屏带来一定光污染和光干扰
《指引》显示,根据现状调查,全市内目前共有面积大于10 平方米的大型户外LED 显示屏335 块,其中罗湖区最多,有96块。随着LED 模块技术的提高,户外LED 显示屏从面积、色彩、亮度等方面均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夜间其亮度、变换频率和噪音,也给城市夜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同时,缺乏统一的设置指引、统一的设置标准、统一的技术标准,现部分已设置的户外LED 显示屏给城市带来了一定的光污染和光干扰。部分设置在路口的LED显示屏,影响车辆驾驶者对路口复杂交通情况的判断;设置于屋顶的显示屏,光线可能影响对面居民的夜间生活;同一景观界面,显示屏设置位置的不统一,破坏建筑外立面景观、城市景观界面、区域天际线等情况日益突出。
例如,南山前海中心区的部分LED显示屏安放在主要路段的临街商业楼上,循环播放各商家宣传短片、招聘信息和音乐,LED显示屏四周,随着LED大屏幕的或明或暗而变亮、变暗,而与这些安放有LED显示屏的商业楼一街之隔的居民区,很多住户投诉晚上在家中既要忍受噪音,又要被显示屏的强光困扰。
户外LED显示屏最晚23时关闭
对此,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景观特征和功能布局的不同进行空间区划,形成我市未来新建城市建筑与户外LED 显示屏城市景观一体化设置。
《指引》中提出,禁止设置区包括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城市生态公园、生态绿地、防护绿地、党政机关、军事机关、历史文化保护单位、纯居住小区等区域。
“控制设置区”包括城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娱乐康体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的工业区、仓储区、文教区、旅游区等城市功能区域。单块显示屏的面积不得大于800 平方米,夜间显示屏照明的最大平均亮度控制为300cd/m2,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2:00。
“适度设置区”为交通口岸区域、大型科技园区(创新、创客园)、大型文体区域(文化创意园区)及繁华(中心)商业街区四类区域,单块显示屏的面积不得大于1000 平方米,夜间显示屏照明的最大平均亮度控制为500cd/m2,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3:00。
在设置位置方面,《指引》提出,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00 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该位置禁止设置显示屏;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50 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应适当降低显示屏亮度,并尽量设置为静态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