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细部做法之强夯地基!
1、施工前场地要求
强夯前应平整场地并碾压,周围作好排水设施。地下水位较高时,应在表面铺0.5m~2.0m中(粗)砂或砂砾石、碎石垫层。
2、施工机具
(1)强夯设备:根据设计要求的强夯能级,选用与起重能力相匹配的履带式起重机,也可选用起重机加装支撑结构组合的起重设备。
(2)夯锤:底面宜为圆形,重心应在中垂线上,且低于1/2夯锤高度;夯锤单位底面积静压力一般为20kPa~40kPa,高能级夯锤,垂底单位面积静压力可至80kPa;夯锤宜按底面积大小,均匀设置 4~6个直径250mm~400mm贯通的排气孔。
强夯置换垂的垂底单位面积静压力宜大于80kpa,垂底直径宜为1.2m~1.5m,夯锤宜在周边均匀设置4~6个弧形排气槽。
3、强夯施工顺序
强夯施工顺序应从边缘夯向中央。对厂房柱基亦可逐排施夯,起重机直线行驶,从一边向另一边进行,具体见图1强夯顺序示意图。每夯完一遍,用推土机整平场地,放线定位后再接着进行下一遍夯击。强夯法的加固顺序是:先深后浅,即先加固深层土,再加固中层土,最后加固表层土。最后一遍夯完后,再以低能级满夯一遍。
满夯的施工方法,宜隔排施工,分两遍完成。第一遍施工单数排,第二遍施工双数排。排与排之间应互相搭接1/4锤径。每遍施工前,先放出该遍排序的基准线,第一排施工时,将垂边与排基准线相切,然后按后夯点压前一夯点1/4锤径的方法夯完第一排,按此方法逐排夯击,完成第一遍的满夯,然后按以上方法,完成第二遍的夯击。
4 、两遍间隔时间控制
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以利于土中超静空隙水压力的消散,待地基土稳定后再夯下遍,一般两遍之间间隔1~4周。对渗透性较差的黏性土不少于3~4周。若无地下水或地下水在-5m以下,或为含水量较低的碎石类土,或透水性强的砂性土,可采取只间隔1~2d,或在前一遍夯完后,即将夯坑推平,连续夯击。
5、 点夯过程控制标准
(1)夯坑深度控制:要求夯坑达到某一深度,或出现粘锤、吸锤时形成的坑深所对应的夯击数;一般适用于多遍夯的前几遍夯的质量控制标准,可以作为点夯过程控制标准。
(2)终夯控制方法:要求单一夯点必须达到的夯击数,一般宜为8~15击。当设计指标要求较高,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大于250kPa,压缩模量Es>15MPa时,夯击数宜为18~20击。
(3)终夯的控制:点夯最后2~3击的平均贯入度,小于或等于设计或试验确定数值时,作为强夯点夯的终端控制标准。
(4)可以按以下两种情况确定:
1)按地基土情况确定:
较硬土、低饱和度湿陷性黄土、砂性土、碎石土:30mm~50mm。
软弱土:50mm~100mm。
饱和软粘土、淤泥质土及高能级强夯相应的锤底面积小的情况:200mm ~300mm。
2)按强夯能级确定最后二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数值:
当单击夯击能小于4000kN·m时为50mm。
当单击夯击能为4000kN·m ~ 6000kN·m时为100mm。
当单击夯击能大于6000kN·m时为200mm。
(5)直接强夯法最终停夯标准:直接强夯法最终停夯标准应采用双控指标,即满足单点夯击数和最后二击贯入度平均值的设计要求。
(6)以夯坑累计夯沉量为控制标准:当采用强夯置换和强夯半置换施工时,必须保证置换墩的设计长度,应以累计夯沉量大于等于处理深度1.5 ~ 2倍作为停夯标准之一。同时满足最后二击夯沉量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