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电梯“吃人”关键在制度给力
3月初,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一住宅小区内,维修工在维修小区一台常出故障已坏了30天的单元楼电梯时,发现电梯轿厢内有一名女性已死亡多日。公安部门现场勘查后排除他杀。女子是小区的一名业主,可能是被困在电梯内致死。据悉,30天前电梯故障发生后,维修人员曾向电梯轿厢喊话询问是否有人,却没有按规定打开轿厢确认。
发生这样的人间惨剧,除了同情与谴责,更应有理性的反思。
笔者查阅相关数据获悉,至去年底,我国楼宇电梯保有量已超过350万台,而各类电梯恶性安全事故近年层出不穷。据统计,造成我国电梯安全隐患的首要原因是电梯保养及使用不当,约占了60%;其次是安装失当或安装时偷工减料,这一类占了24%;再次,则是占到16%的电梯制造方面的质量问题。
一言以蔽之,绝大部分的电梯事故,属于“人祸”。“带病运转”“极少按时体检”“检修走过场”的电梯,在全国各地并非少数。这类电梯,犹如一枚枚“不定时炸弹”,一旦出现事故,不仅救援困难,且极易出现伤亡。
究竟怎样才能把电梯管好?广西桂林市的办法可资借鉴。2015年全年,该市市区内的电梯运行零事故。拥有超过8000台运行电梯的桂林市,能将电梯事故防住,关键就在于责任与制度。
桂林市建立了一套电梯安全监管体制,使质监、电梯使用方、维保企业方的联系更为紧密,并配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各岗位责任分明,实现了排查常态化。桂林市质监部门还将市内300多台“老爷电梯”的“身体状况”一一登记在册,并向使用单位提出保障使用建议及安全指令书,随时监测“老爷电梯”的健康状态。
正是靠着尊重生命的责任心,以及由此而生的给力安监制度,保障着桂林市市区内电梯的安全运行。
东汉时,荀悦就在《申鉴》中提到:“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媒体在盘点2015热点新闻时,电梯“吃人”事故高发被醒目罗列其中。我们不能总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再去突击整改、严查摸排。让百姓坐电梯时踏踏实实,是可以做到的,而且必须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