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新政洛阳落地:2月22日前购房但未申报契税者暂停办理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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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新政洛阳落地:2月22日前购房但未申报契税者暂停办理

  新浪乐居讯(编辑刁士艳)2月19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购房契税和营业税调整相关政策。昨日,即2月22日起,有关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在洛阳落地实施,这就意味着现在买房在税费方面能省不少钱。然而,关于“减税政策”有一个广为关注的问题没能够得到洛阳相关部门确定的答复:2月22日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申报契税的客户,是否能够享受新政策优惠呢?

  对此,新浪乐居分别咨询了洛阳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洛阳行政服务中心契税办理窗口及二手房交易办理窗口等多个部门。

  关于契税:政策既然是国家统一下发,肯定不会在落地时改变政策内容,即:90平以下首套和二套均收1个点契税,90平以上首套1.5契税,二套2个点契税,没有144平方这个划分标准了,同时洛阳也取消了房屋单价及总价的限制,也就是没有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了。洛阳市地税局契税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政策指示,昨天也就是2月22日,洛阳已经实施契税新政,具体的政策执行标准也是以国家下发的文件为主。”

洛阳契税征收比例调整前后对比

  但是在具体操作环节,享受新政策的范围该如何划分呢?近两日,洛阳本地报媒分别进行了两个不同版本的报道:据2月22日《洛阳晚报》报道: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省地税局尚未出台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但是契税优惠政策实施的时间和优惠范围肯定不会打任何折扣,也就是说,只要是今天或今后签订的购房合同,都将享受到这一契税新政的有关优惠。而2月23日《洛阳日报》报道: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省地税局尚未出台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但根据“河南地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那么,享受新政策的范围究竟是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还是契税申报时间为执行标准呢?带着这个疑问,新浪乐居致电洛阳行政服务中心契税办理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接到的通知是按照购房合同日期计算,即2月22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按照最新契税标准计算。”而针对在2月22日以前已经购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暂不接受此类购房者的契税办理,建议此类购房者稍安勿躁,“再等几天,新的规定或许就出来了。”

  关于营业税:对个人转让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由差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免征营业税。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营业税。

  此外,关于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中介表示洛阳的规定如下:个人购买转让者唯一且满2年的住房,免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则收取总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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