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需要一张“防护网”
据《华商报》报道,1月29日18时左右,西安阳光新地小区一电梯从31楼坠下,母女俩当场身亡,女婴仅5个月大。事发现场,电梯门已变形。家属称电梯经常发生故障,物业说电梯在1月28日刚完成年检。
与所有机械设备一样,电梯在带给市民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潜在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如何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已成为城市管理中无法回避的问题。虽然中国电梯市场稳居世界第一大市场的宝座,然而,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与“世界第一”的身份并不匹配。从责任主体的模糊到日常监督的缺位,从维修资金的匮乏到事故赔付的推诿……每次事故都放大了电梯管理制度的瑕疵,痛定思痛,尽快织就一张电梯安全防护网是当务之急。
电梯管理之难,首先就难在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经常是“开发商买但不管,物业公司管但不用,业主用但不直接参与管理”。以此次事故为例,头一天完成年检,第二天即发生重大事故,当地质监部门因此也遭受舆论质疑。实际上,这正是大包大揽式政府监管的症结所在——质监部门既是监管者又是责任人,因此始终面临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尴尬。与之相对应的是,患上“年检依赖症”的使用单位,不免日渐疏于日常养护维保。
责任主体模糊,不仅给电梯的日常管理带来困难,一旦事故发生很容易扯皮,更有甚者,有些物业公司以为将电梯外包给维保单位,就将自己的责任一同转包了出去。要想改变这样的状况,首先就应该明确各方责任归属,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事务,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是分内职责,事故发生后,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上来说都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第一赔付责任,由其出面向维保单位等责任人追偿,也比普通市民更具优势。
除此之外,还有必要健全电梯保险制度。与公众场所的电梯一般都有保险不同,居民住宅小区的电梯大多处于“零保险”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因赔偿事宜陷入纷争。对于电梯而言,用商业保险来分担一定的政府责任,从而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事故救助体系,不仅有利于提高对受害者的救助赔付能力,而且也有助于维护电梯的安全运行。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电梯的安全维护更多还是钱的问题。中国电梯行业协会曾指出,近几年中国电梯行业始终没有摆脱价格竞争的怪圈,电梯行业已经进入薄利、微利时代。维保单位为了订单主动降价,物业公司为了缩减开支进行压价,其后果是维保质量堪忧,甚至以次充好现象也时有耳闻。加大投入无疑是防微杜渐的关键所在,而这更多要依靠小区业主来完成。毋庸讳言,不少小区业主都对物业费颇有微词,但这种不满更多是因不甚透明的账目而起,在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前提下,不妨考虑在维保招投标期间吸纳业主代表介入,同时对小区物业费的收入支出情况予以全面公开,以提请监督的形式让业主介入小区事务的管理。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实际所有人,业主有义务支付相关维修保养费用,但前提是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定权得到充分的保障。
每次电梯事故发生后,如何安全使用电梯的文章都遍布各类社交媒体。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监督举报潜伏在公共空间的“魔鬼细节”,但仅仅依靠公众监督举报显然远远不够,一方面普通人缺乏时间精力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公众监督举报大多是事后而为,而电梯安全显然不能用生命去检验和监督。要想尽快织就一张电梯安全防护网,监管方式改革只是第一步,关键是保障投入、强化问责,从而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