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可作為集體經營性用地流轉
昨日,珠海市國土資源局召開新聞通氣會。記者從會上獲悉,珠海擬將出臺農村宅基地管理措施,未來節約出來的宅基地將可作為集體經營性用地流轉利用。同時,代耕農入戶及房屋確權等問題也將解決。
鼓勵村集體建公寓式住宅
去年,市國土資源局被授予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集體稱號,也是廣東省國土資源系統唯一獲此殊榮的地級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而珠海目前正作為全省唯一符合條件的地級市申報全國節約集約用地示範市。
據該局介紹,為了能夠創新發展思路,努力破解發展難題,今年珠海還將出臺一系列改革措施,比如農村宅基地流轉問題等。記者獲悉,珠海擬將出臺《珠海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鼓勵和支援有條件地區的村集體建設公寓式住宅,促進宅基地的節約集約利用,而節約出來的宅基地作為集體經營性用地流轉利用,其流轉收益將全部歸農村集體分配,且收益分配主要分給騰出宅基地的農民。
同時,還將鼓勵農民騰退一戶多宅的宅基地並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保障農戶權益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公開的原則下開展宅基地使用權流轉。
近萬名代耕農問題將解決
除了宅基地問題外,記者還獲悉,此前一直備受社會關注的代耕農問題也將得到解決。在昨日新聞通氣會上,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珠海已經出臺全省首個一次性全面解決代耕農問題的政策,為近萬名代耕農問題解決提供了政策保障。
據瞭解,對於符合相關條件的代耕農,都將獲得入戶珠海資格,並與珠海市城鎮居民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務。
新遷入珠海市“非農業”戶口的代耕農在原代耕農所在鎮(街)範圍內的集體土地已自建的房屋,經房屋所在地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經審核後可補辦房屋確權登記手續。不過,每宗地可補辦確權登記手續的房屋建築面積最高不得超過240平方米。這也意味著以前一直困擾代耕農有關戶口、住房以及社會保障等問題,將不再有。
賣地重點未來在唐家區域
在此次新聞通氣會上,記者還瞭解到,珠海已經在原《珠海市土地管理條例》的基礎上,起草了《珠海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將條例上升為特區立法,並已獲得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在今年3月1日起實施。
此外,記者還瞭解到,珠海已經根據市場需求,統籌各區編制經營性用地出讓計畫,適時向市場推出各類經營性用地。去年珠海共掛牌出讓經營用地41宗,出讓總面積約為178.73萬平方米,總出讓金額約為199億。而從今年開始,珠海將按照3年滾動方式制定年度經營性用地出讓計畫,近3年將重點推介唐家後環片區、西湖城區等房地產用地,確保珠海土地市場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