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完成
提要:15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编办联合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已经全面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2014年6月18日,山西省编办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山西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国较早的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15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编办联合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已经全面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2014年6月18日,山西省编办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山西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国较早的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截至目前,山西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全面完成。职责整合中,11个市、119个县(市、区)明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关,将原来分散在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划转到国土资源部门。
在机构整合中,山西省调整核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编制103人,事业编制1864人。设立了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全省共设立11个市级、99个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许大纯表示,山西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全面完成,标志着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进展,也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山西省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将加快不动产登记的资料移交、数据整合、系统建设、窗口设置、流程再造等工作。尽快完成全省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系统建设和证书印制工作,为2016年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