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没买成却要交8万中介费?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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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没买成却要交8万中介费?

  近日,市民陈先生说,一年前他在中介公司那与业主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一个月内可取消交易,合同签订次日他取消交易,不料一年后中介公司将他告上法庭,索要8万中介费和滞纳金。中介公司表示,已交给律师处理。此案于今日下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

  一年前:签购房合同后取消交易

  陈先生住天河区天寿路,他告诉记者,2014年9月17日,他来到同和南湖半山豪廷门口某地产公司看房,看中了同和愉林大街一套房子,跟业主见面商讨后,对750万元的价格比较满意,但对于购房与否,因家人不在场,他比较犹豫。

  “当时中介黎小姐极力促成交易,说卖方很少在广州,下午4点半的飞机就走了,既然比较满意就先签合同,以后再履行。”陈先生说,在众人的怂恿下,他答应先签合同,但合同上附加了三句话,一是卖方同意买方三个月之内再交易,二是卖方同意买方一个月之内可以取消交易,三是买方三天之内支付定金,如果取消交易,卖方全额返还定金。

  陈先生说,签订合同后,他也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当晚回到家后,与家人商量后还是决定不买了,次日就告诉中介取消交易,也没支付任何费用。

  一年后:中介起诉索8万中介费

  陈先生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11月底他突然接到白云区法院的传票,中介公司将他告上了法庭,索要全额8万中介费和每天1%的滞纳金。“我没买房,怎么要交中介费?我觉得搞错了,就打电话给对方律师,律师说,合同是这样的条款:签了合同,当天就要收全额的中介费。”陈先生说。

  记者从陈先生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看到,第八条规定,经纪方已促成了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买卖双方同意,卖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2万元中介费,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8万元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签合同时我没有仔细看所有条款,没想到中了圈套。”陈先生说,按照行规,中介有帮助贷款、过户等义务,但合同中就没提,“这完全是一个格式合同陷阱”。陈先生认为,该合同不满足生效要件。

  昨日,记者致电该地产公司的中介黎小姐,她承认确有此事,已由律师在处理了。其他情况她不愿意多说。随后记者致电该公司的主管王小姐,她也表示,这件事由律师在处理。据了解,此案将于今日下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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