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细则早出台 政策松绑不断增楼市信心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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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细则早出台 政策松绑不断增楼市信心

  新浪乐居讯  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为更好地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9月21日晚,住建部又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职责分工、办理流程、相关要求等方面给予了详细的介绍,再次为“异地公积金”发声。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细则早已出台

  合肥早在今年年初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只要买房人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公积金,在合肥买房的话,都可以持缴存证明到合肥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6月1日,为规范合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细则要求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在合肥买房”等条件方可办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

  9月22日下午,小编拨通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人工服务热线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接到关于办理异地贷款的通知”,异地公积金政策的实际执行迟迟没有落地。

  “公积金异地互认以后会慢慢普及”,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表示,从国家层面上看,随着社保制度、户籍制度的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从目前的趋势上来看,未来区域内、省会城市的公积金有望实现递级互认互贷。

  合肥市直公积金新政落地 二次申贷购房首付最低2成

  据悉,合肥市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自9月1日起,已经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合肥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部署后宣布,新政正式落地。市民第二次申请公贷购房的首付最低只要2成,不过房龄在10年以上的住房,首付最低仍需支付3成。

  合肥新政不断或增楼市信心

  今年以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出台10项新政。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的持续松绑,或能再增合肥楼市信心。

  1月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宣布将开办省内异地贷款业务。

  2月3日,合肥与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公积金异地使用协议细则出炉。

  3月1日,省直、市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4月27日,省直、市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20%;还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30%。

  5月11日起,省直、市直住房公积金管中心宣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6月23日,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贷款轮候制已经取消。

  6月28日起,省直、市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7月1日起,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高到55万元。

  8月26日起,省直、市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

  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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