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公积金政策 使用率高位运行资金压力比较大

8月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16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放宽贷款条件、提高可贷额度、扩大提取范围等方面向前再迈一大步。

  8月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16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放宽贷款条件、提高可贷额度、扩大提取范围等方面向前再迈一大步。

  针对山东省发布的公积金相关政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出台的指导意见主要围绕进一步释放节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也要求资金使用率高于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收紧有关政策,确保资金安全。而近两年来,青岛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资金压力比较大,因此,无法同步省里出台的相关公积金宽松政策。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在此次出台的的山东省政策中,省住建厅也特别指出,像青岛市这样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可以结合当地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现在青岛市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情况下,取得抵押权证后次周放款,之前公积金资金特别紧张时,还需要采取轮候政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截止到7月31日,2015年青岛市公积金归集额度为87.68亿元,提取额度为74.25亿元,贷款发放额度为41.06亿元,所以说,青岛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压力非常大,“全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超过80%的城市只有青岛”,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每年公积金的归集额度变化都不大,但房地产市场一旦好转,成交量上升,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额度会大幅增长,这也是造成青岛市公积金使用率近年来一直高位运行的原因所在。”该负责人表示,为了保障职工权益,扩面公积金归集,8月1日至11月8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启动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将应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纳入制度范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应有的作用,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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