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解决当前A股市场动荡问题的启示

  今天在媒体上看到《证监会怒了!严打期指恶意做空!》的分析文章,文章指出:“发言人张晓军回应期指‘恶意’‘做空’时表示:根据证券和期货交易所市场监察异动报告,‘证监会’决定组织稽查执法力量对涉嫌市场操纵,特别是跨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专项核查。”笔者认为,针对当前A股市场连续数日大幅暴跌,形成股灾的情况,证监会决定组织稽查执法力量对涉嫌市场操纵,特别是跨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专项核查是必要的,但仅仅“怒”,仅仅组织稽查执法力量和威慑的力量还不够,还应采取迅速的“干预”措施。历史上的香港金融保卫战,能给我们今天应对当前A股市场的大幅震荡问题提供重要的启示。以下是历史上的香港金融保卫战的基本情况。

  1997年10月下旬,在亚洲金融风暴中获取巨利的国际炒家索罗斯将目标转向香港,先后于1997年10月、1998年1月、6月和8月四次狙击港汇、港股和恒指期货市场以图获取暴利。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为了香港经济的稳定与繁荣在这三大市场上与国际投机者展开了顽强的对抗。双方先后展开了四个回合的较量,其中第一和第四个回合影响最大。

  第一个回合:1997年10月20日开始,来自部分欧美基金的港元沽盘大量涌入外汇市场,22日晚大量抛售港元,使港元远期汇价一度跌至1:8.44的历史低位。现货市场上,港元汇价超过了1:7.75的预定警界线。国际投机商一方面放空远期港元合约套利攻击港元现货汇价,另一方面狂沽股票制造恐慌使得港股暴跌,他们从放空恒指期货中获取了百亿港元以上的暴利。23日港元现汇汇价迅速跌至1:7.8,股市也连番暴跌。仅10月20日至23日短短四天中,香港恒指暴跌约3200点,股市总值损失8000亿港元。从1997年8月7日恒指创16800多点高位跌至 1997年10月28日的9000 点,港股总市值损失超过2万亿港元。股市暴跌又带动楼市下降约10%至20%。特区政府不得已入市捍卫港元,在外汇市场上大量抛售美元,吸纳港元,在股票市场上动用土地基金大笔吸纳蓝筹股托市。特区政府虽在外汇市场上抛空30亿美元遏止了港元暴跌,但当时银行同业拆息率一直高企,致使股市低迷。

  第四个回合:以索洛斯为首的国际投机者尤其在1998年8月的第四次回合中表现得最为疯狂,发起了香港金融风暴以来最大的一次冲击。而特区政府对此反击的成效也是最显著的。

  (1)第一阶段:1998年8月5日至8月13日。1998年8月5日,炒家们一天之内抛售200多亿港元,香港金融管理局一反过去被动做法,运用香港财政储备如数吸纳,将汇市稳定在1美元兑换7.75港元的水平上,银行同业市场拆借利率也仅是略有上升。1998年8月6日,炒家又抛售了200多亿港元,金融管理局再出新招,不仅照单全收,而且将所有吸纳的港元存入香港银行体系,从而起到了稳定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作用,因为拆息率一旦提高,股市就会下跌,以往三次狙击的结果都是保住了汇市,而股市大跌。而8月7日因为已公布中期业绩的蓝筹股业绩不佳导致股市下跌,恒生指数全日下跌212点,跌幅为3%。在此后7日到13日这几个交易日中,特区政府继续采用吸纳港元,稳定同业拆息率的办法稳定股市。但由于炒家在股票市场上做空,恒生指数最终还是跌到了6600点的低位。

  (2)第二阶段:1998年8月14日至8月28日。1998年8月14日,特区政府正式参与了股市和期市交易。特区政府为了维护港元,携巨额外汇基金进入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与国际炒家进行直接对抗,并会同香港的中银、获多利、和升等多家证券商,大笔吸纳恒生指数蓝筹股。特区政府表示不惜成本,务求将8月期货指数抬高600点。特区政府的此举一反以往"积极不干预"对投机者的政策,对投机者造成了一个始料不及的沉重打击。有代行中央银行职权的香港金融管理局直接托市干预期货、股票市场,在全球开放型资本市场上尚属首次。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创新,是实施有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当时恒生指数和8月份股指期货合约以7224点收市,股市成交量达到了81亿港元,而平时成交水平只有30亿-50亿港元。自8月14日至28日,特区政府共耗资约1180亿港元入市托盘,将恒生指数由6600余点强行推高至7800余点,迫使国际投机者亏损离场。

  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香港金融保卫战留给我们的不仅只是一片惊险的记忆,而且还给我们今天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启示。其中有两点启示十分重要:

  一是开放的市场经济不是绝对的自由市场经济。香港在国际上历来以自由市场经济著称,特区政府对待经济发展也一贯奉行积极不干预的政策。然而面对此次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国际炒家携巨资企图搞垮香港股市和动摇香港联汇制的情况,香港特区政府不得不动用大量外汇储备采取措施挫败国际炒家企图操控金融和股票市场的野心,这样做并不背离国际市场经济规则。如果说这与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有所不同,那就是在经济受到国际势力恶意侵犯或某种大的市场操纵行为,其金融市场秩序遭到破坏时,为维护国家或地区经济金融安全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二是适度的管制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资本流动是必要的。短期资本流动是指投资者为了逐利,或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或汇率政策的导向或疑虑,而不顾经济的基本因素,仅根据传闻和交易策略,而进行交易引起的资金流动。它对国际资本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影响很大。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及香港经济金融局势的动荡就是由对冲基金和游资等短期资本流动的冲击引发的。对短期资本流动进行管制有助于克服短期流动资本剧烈变动引起的国际收支危机或汇率及股市剧烈波动。(作者: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李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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