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上下限调整:最高4436元最低145元
6月29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从7月份开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开始调整,单位和个人月合计缴存额最高为4436元,最低为145元,上下限相差突破30倍;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咋算的? 单位+个人 最高4436元,最低145元
2015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限和下限,最高各不得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最低各不得低于5%。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以省属职工年平均工资73933元的3倍为最高缴存基数计算最高缴存额。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均不得超过2218元,即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436元。
按照济南市2014年度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450元。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1450元的,按145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为各72.5元,两部分加起来是145元。
谁受益? 工资低于1450元的,高于16250元的
无论是最高额还是最低额,相比上一年度都有所增加。2014年职工每月最高和最低的缴存额分别为3900元和135元。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对处于缴存额上下限的部分市民的公积金缴存额产生直接影响,使得他们的公积金缴存额有所增多。
从最低缴存工资基数角度来分析,月工资低于1450元的职工将在本次调整中受益。例如一名职工的月工资为1000元,按照2014年的相关规定他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度为135元,而今年将变为145元。
从最高缴存工资基数角度来分析,月工资在 16250 元至18483元之间的职工将受益,因为之前这部分职工即使工资高于16250元,也要按照2014年的最高限额16250元来缴纳公积金,但在2015年的新政策中将按照实际工资数来缴存住房公积金。例如,一职工的工资为17000元,2014年,该职工每月公积金总缴存额度最多为16250×12%×2,即3900元。但今年该数据将达到17000×12%×2,即4080元,比原来多180元。
免税吗? 超过1575元的部分要交税
根据《通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根据济南全市(含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及以下)上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504元3倍计算的2015年度最高免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3126元。这个缴存基数的确定有什么意义?
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按国家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统计部门公布济南市2014年度全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504元,因此每月单位和个人缴存额在1575.12元(52504×3÷12× 12%)之内可免税。在1575.12元至2218元之间的,要交纳个人所得税。73933×3÷12(个月)≈18483元18483×12%≈2218元 2218×2=44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