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墙保温材料防火规范回归正常

提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公安厅日前联名发布文件,宣布率先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在2015年5月1日正式执行,不过,在江苏省的项目,2014年12月1日以后受理施工图审查项目均按照此新规范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公安厅日前联名发布文件,宣布率先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在2015年5月1日正式执行,不过,在江苏省的项目,2014年12月1日以后受理施工图审查项目均按照此新规范执行。

  大家比较关注的是这其中关于保温材料防火等级的规定。我们知道,早在2012年底2013年初,公安部取消执行“史上最严的防火保温政策”的前几天,江苏省住建部突然发布当地的关于保温材料的暂行规定,其中的部分条款比46号文要严格。例如,对于住宅建筑,54米以上既要采用A级保温材料。江苏省相关科研部门是对外保温研究比较透彻的,曾以发文形式禁止无机保温砂浆单独用于墙体保温,也否定了酚醛板这种阻燃较好但综合性能不佳的材料的应用价值,故而,在江苏省的高层建筑,在选择保温材料方面还是比较困惑的。

  如今,江苏省算是正式取消先前颁布的《暂行规定》,而率先执行国家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那么新版本的规范对保温材料有什么规定呢?以住宅建筑为例,高度超过100米以上时必须使用A级;100米以下,B1级保温材料可行;27米以下B2级可行。这对于广大生产供应有机保温材料的企业来说,是件大好事,对于生产无机的不燃保温材料厂家来说,则意味着抢夺利润时代的结束。那么激发国人研发新产品的政策动力不复存在,不知道还会有新产品问世呢?这也是一个疑问啊!

  建筑节能是当前建筑业发展的主流,对于建筑防火安全性也不能忽视。曾经发生过的因保温材料引燃造成重大火灾及伤亡事故的事情,一定要引人深思。不论是设计师,还是广大一线工程管理者,一定要按照建筑物的情况,合理选用适配产品,进行严格监管,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这个发文对有机材料厂商是利好事件,但是大家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加强自身工程,保证工程建设和使用中不能出现火灾事故。

  前一段时间看到一篇文章,说所有采用有机保温材料的建筑物,在未来的某一段时间,因种种原因引燃失火,导致大面积的蔓延失火,就如森林失火一般在城市里蔓延。这究竟是危言耸听还是在不远的将来的世界末日景象呢?我们无法去肯定答案。但至少,我们现在可以通过种种手段来控制,避免危难的发生,或者建立好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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