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合军:四个措施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形成合力
4月1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于合军在解读《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一直是编制实施区域性规划或者专项规划工作的重点。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落实方面,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
于合军介绍,我们重点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指导编制实施方案。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在地方,也就是湖北、湖南、江西,三省要抓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把规划确立的城市定位、发展重点、发展方向、政策措施等等细化实化。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把规划的一些主要思想和具体措施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和推介,让不同企业、不同群体能够按照规划明确的方向来推动发展。
三是加快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建立指导合作联动的高层协调机制和工作务实推进机制,统筹谋划城市群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强化宏观指导支持。国家发改委在推动规划实施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我们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三省人民政府,推进规划实施。
于合军表示,通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扎实推进《规划》落实,合力解决城市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实现《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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