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奥林匹克花园车辆秩序管理引发纠纷事件真相揭示
??近日,桂林奥林匹克花园(微信 微博 论坛 相册 点评 地图)物业公司对桂林奥林匹克花园左岸巴黎、巴塞心晴两个组团小区的车辆秩序管理引发了系列纠纷,部分不明身份人员在微信公众平台、论坛发布一些不实的负面报道,捏造事实诋毁、诽谤,侵犯物业公司及房开公司的名誉权,桂林奥林匹克花园针对系列事件发表了还原真相的声明,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还原事实真相。
??所谓的“不买车位的车不让进入小区”、“小区车位价格均偏高,租赁车位价格不符合物价局批文规定的价格”、小区保安与业主打架冲突、横幅“开发商为控物业,拒成立业主委员会”所涉内容纯属造谣。包括新浪乐居桂林站在内的桂林主流媒体了解事件经过后,一同参观了本次纠纷引发地,目前仍有部分业主无视小区机动车规范停车的通告,将车停在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上,埋下安全隐患。以下为奥林匹克花园发表还原事件经过的公告。
??一、事情起因:
??桂林市临桂奥林匹克花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奥林匹克花园物业公司”)对奥林匹克花园左岸巴黎、巴塞心晴两个组团小区的车辆秩序管理所引发。
??详见照片:
??《关于奥林匹克花园左岸巴黎小区机动车规范停车的通告》
??(2014年12月15日通告)
??《关于奥林匹克花园巴塞心晴小区机动车规范停车的通告》
??(2014年12月15日通告)
??《关于规范奥林匹克花园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情况说明》
??(2015年1月6日通告)
??事件发生后,物业公司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反应和汇报情况:
??详见照片:
??《关于奥林匹克花园小区车辆管理的情况报告》
??(2015年1月7日发文临桂县公安局)
??《关于奥林匹克花园小区车辆管理的情况报告》
??( 2015年1月7日发文临桂县住建局物业股)
??《关于规范奥林匹克花园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情况说明》
??(2015年1月12日发文临桂县人民政府物价局)
??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如果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可以处以责令改正,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故桂林市临桂奥林匹克花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奥林匹克花园小区车辆秩序的规范管理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
??二、事件真相
??1、歪曲事实说法:“不买车位的车不让进入小区”
??事情真相:以上说法与事实不符,是部分业主对车位规范管理的一种误解,纯属断章取义。
??在 奥林匹克花园物业公司发文关于机动车规范停车的通告前,大量的业主将车辆无秩序停放于小区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严重威胁广大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有遵守秩序的业主向消防部门投诉车辆乱停问题,小区类似情况还收到临桂消防部门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见照片),整改原因正是“业主车辆停放在应急疏散通道及消防通道”。为此,我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和2015年1月6日,先后在小区公告栏等明显地方张贴了关于小区机动车规范停放的通告,说明自2015年1月1日起,小区将全面实行机动车规范停放管理,小区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禁止停车,而临时卸货机动车需发放临时出入证。其中,未购买车位、车库的业主的机动车(含临时来访机动车)进出小区时需统一登记停放在露天停车位,当露天停车位停满时,业主可将车辆停入小区外的市政规划车位。
??临桂消费大队责令整改通知
??现实情况是部分业主为图方便,领到车位通行卡后,执意把车停到自家楼下,因此占用了消防通道或紧急疏散通道。临时停车位空了,部分后面进入小区的业主就误认为是物业公司不让停车。
??由于上述部分业主的误会,对车辆管理进行了歪曲宣传,造成了恶性循环的不良社会影响。在此,我公司再次申明,规范停车管理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大众业主的最大利益着想。我公司也将耐心向广大业主进行解释与宣传,努力协调相互间和谐关系。
??2、部分业主认为“小区车位价格均偏高,租赁车位价格不符合物价局批文规定的价格”。
??事情真相:小区车位买卖自由合法,车位价格定价是在市场经济指导下所允许的自主定价,根据车位尺寸大小、位置优越进行合理定价,并同时推出了业主购买车位的相关优惠活动(低至6.5折),实际成交价6.3万-12.3万(见照片实际成交案例);活动期间通过报纸、通知、电话等方式均向业主多次传达,并不像文章所述尽是高价位车位。同时更不存在第三方垄断销售、租赁行为之说。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合法的。
??车位实际成交案例
??车位租赁:纯属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单方的自主合法行为,租赁价格的具体商定由车位业主和租户另行协商,我公司、物业公司及他人皆无权干涉;物业公司只是提供一个租赁信息平台为广大业主服务(见照片),并非租赁车位主体。
??车位车库车辆租赁信息服务通知
??地上公共停车位租赁价格也是按照“临桂县物价局文件”批准价格执行(详见照片)。(执行的真实情况是:目前地上公共停车位均为免费停车,并没有按物价局批复收取任何费用)
??物价局车辆停放收费批复
??3、第二、关于小区保安与业主打架冲突一说纯属歪曲事实。
??事情真相:实际情况为1月4日晚某业主驾车晚归,我公司保卫进行正常车辆管理,某业主随即将车辆开至门口堵门并纠集社会不明人士殴打保卫,致多名保卫受伤。公安机关处有详细出警笔录,公安机关也已介入调查,我们对此也不再加以评论。我们也将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立案调查,依法办事,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广西公安机关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
??被伤秩序维护人员之一
??4、少数业主拉横幅、开车堵门口的过激行为不可取,涉嫌违法。属部分不明身份之人员在捏造事实诋毁、诽谤,侵犯物业公司及房开公司的名誉权。物业公司也将采取相关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横幅“开发商为控物业,拒成立业主委员会”所涉内容纯属造谣。因为楼盘迄今为止,房开公司和县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未收到任何有关业主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级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互之间的物业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县级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和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房开公司所能决定的。因此,“开发商为控物业,拒绝成立业委会”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以上为整个事件真相,我司特此说明。
??桂林市临桂奥林匹克花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