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网友:采暖费改革何时完成 官方:力争2015年底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近日,一位辽宁网友给省长李希留言,反映听闻省人大会议提出将采暖费由“暗补”变为“明补”,老百姓都很高兴。但阜新市至今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动态,希望官方能够尽快促成此事。对此,阜新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议决定把取暖费的问题解决了,由原来的暗补变为明补,即打入工资。早在5年前,国务院就规定在2008年底各地的取暖费要求由暗补变为明补,我们辽宁省只是用了四个城市作为试点,至今也没试完。省人大会议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非常高兴,如解决了,免去了我们报销之辛苦,现在的暗补存在很多问题,还不公平。结果阜新市2014今年没有一点动静,人家朝阳市都明补了,为什么阜新市不明补呢,阜新财政收入增幅挺快,经济发展挺快,每年争取的资金也不少,就是连取暖费明补都不去弄,压缩点三公经费就够了,请省长在百忙中过问一下百姓的事,最好有个时间表。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取暖费“暗补”变“明补”时间表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采暖费“暗补”变“明补”进展情况 按照2003年建设部等八部委推进供热体制改革有关要求,2005年6月,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等九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05—2006年采暖期实施。目前,大连、鞍山、朝阳、铁岭四个城市在《通知》出台前后,实施了采暖费由“暗补”变“明补”,从实施的情况看,效果较好。2010年,沈阳铁路系统实行了采暖费改革。现在还有沈阳、抚顺、本溪市等10个城市尚未将采暖费纳入职工工资,但已全部完成了“暗补”变“明补”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二、推进采暖费实施“暗补”变“明补”的主要措施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虽然已经于8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由于各地方政府今年年初没有专项预算经费,故本采暖期各地均未实施采暖费“暗补”变“明补”。
目前,我省供热体制实现属地化管理,属地保障的原则,各市是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责任主体,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各地供热主管部门根据《条例》精神,抓紧完善各地“暗补”变“明补”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工作,力争在2015年底前实施完成。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对为下岗职工得到救助而感谢!这些失业人员在历史的关键时期做出过贡献和牺牲,我们应该向低收入者倾斜改革的成果和红利,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这是历史的铁定律,只要时刻想着百姓,因为您及您的家人也是百姓这个辩证关系,那么,百姓就会看到希望。在不断完善的体制中,我们应积极开发我们的智慧,建立良好随时代进步可变的政策,不只是应变,要的是预见、远见,不断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只是口头上,因为现在开放的世界格局,人们出国是很容易的事情,在对比中百姓会有自己的评判,应积极吸收各个国家的良好的治国理念、法律、法规与本国实际相结合,使他比先进国家更加完善,象历史上各国都来中国学习繁荣强大,国家倒退了就会被欺负,八国联军、日本等。我们也走过自欺欺人的时代,自欺既是闭锁和后退,只有政治的开明之心,海纳百川的胸怀,才是人民的福祉,世界的福祉。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李希省长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强化互联网思维,认真倾听网民心声,真诚与网民沟通,积极回应网民关切。”通过人民网这个平台,为民谋福,办实事、办好事,是我们工作的宗旨,也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努力的根本动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李省长你好,我是铁岭市一名煤矿工人。我们单位强迫一线工人加班并且没有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向有关部门投诉得不到解决。我们单位在选举职工代表时暗箱操作,当职工代表的都是领导或者是领导的亲朋好友,基层职工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请您把问题反映得再详细一些(如: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名称;所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等),以便有关方面调查处理。涉及不方便公开的事项可通过电子邮箱(lnszfxxc@ln.gov.cn)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浑南新区的一名校车司机,2013年至今浑南新区教育局拖欠学生乘车补助款没有发放,我们养车需要成本全家老小还的生活,我们多次找到教育局局长明利刚他总以个种理由推诿,我肯请领导为我做主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浑南区拖欠校车补贴款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浑南区2013年上半年校车补贴款已于当年拨付校车公司;2013年下半年校车补贴款依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已经完成测算,正在履行请款程序,并将尽快发放。同时,2014年上半年校车补贴款的85%已经于2014年9月拨付给校车公司,余款也即将拨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现在有很多非封闭式的老式居民楼,他们的楼体和楼下过道甬道平台的环境都很糟糕,路面坍塌,杂草丛生,根本无人管理,居民虽然看着不舒服,但是谁也不能凭一个人的力量解决改善这样的事情,为什么我们不能使自己的生存环境好一点呢,自己好了,别人看着也舒服。问题出来了,怎么解决呢?我觉得有一办法可以一试,就是社区出头带领着组织着本楼居民“干”,干什么?就是每家每户出义务工,出男子,城管绿化出材料如砖和树木,及技术指导,这样还节约了政府人力开支,出义务工的男子单位给予一天假期。哎,这样惠民政策出来,城市会更美,民生得到了改善。甚至可以延伸至居民自治管理治安方面,操作性真的很强。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提出“社区带动组织,居民楼下环境自治”的建议,对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解决老旧小区改造问题也具有借鉴意义。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属于综合治理范畴,涉及建设、发改、财政、国土、城管、房产、规划、审计、公安、监察、民政、环保等多个部门。从2007年开始,我省各地陆续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改造力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针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下步工作计划:建立由政府、社区、居民三方共同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采用政府扶持、社区主导、居民自助的模式来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努力争取建立社区管理的长效机制。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朝阳县社会保险托管费,每人/年60元,我家一次交540元。9口人的保险实在负担太重。请李省长详察。社会保险日常工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为什么要收托管费?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社会保险托管费负担重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为参保人员家属,您的家人系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31号)文件办理参保手续。 按照该文件参保的人员档案原由其所在乡镇社保所管理。鉴于社保所档案室简陋,档案易于发生损毁状况,朝阳县人社局于2014年5月下发《关于养老保险扩面参保人员管理的通知》(朝县人社发〔2014〕24号),将扩面参保人员档案交朝阳县劳动保障业务代理中心托管。 朝阳县劳动保障业务代理中心依据朝阳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全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朝价发〔2012〕47号),按60元/年标准收取被托管人员档案保管服务费。 朝阳县人社局已向您说明政策,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力争实现政策家喻户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辽宁省大连市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的孩子去年三月份在学校摔伤了,因严重骨折住院了,在孩子高二学业测试前就办理了休学。当时学校说,因学校早已报考了,孩子的报名无法撤消了。测试那天,孩子刚刚做完手术,引流管、输液管、导尿管,都让孩子无法起床,十科全部缺考。而今年高二学业测试报考前大连市招考办给省里说明了孩子的情况,但孩子还是以补考的类别参加考试。临考前一天,孩子班主任告诉孩子,即使你考优秀,也会给你良或及格成绩!听到这个消息,孩子如晴空霹雳!如果这样一刀切,对孩子太不公平了!天有不测风云,谁也无法预料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听说,像我孩子这样考前遇到突发事件的孩子大连市里有很多,在今年四月我向辽宁省招考办反映了此情况,招考办说,他们只负责批卷给分数,学生的成绩等级划分由教育厅的工作人员负责。于是我把孩子的情况在省教育厅民心网多次发布,希望省教育厅能很好的处理这件事的!没想到省教育厅的工作人员却不受理。让我们当家长的心寒!前天孩子查询学业成绩,没有一科优秀!孩子这两天吃不下饭!当家长的看着心痛!我希望在评定学生成绩时具体请况要具体对待!不要让这些身体受伤的孩子再伤心了!难道当今中国没有倾听老百姓心声,给老百姓办实事的好干部了吗?我不信!我相信有很多!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孩子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其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按照《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辽教发〔2011〕1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D等级,允许参加下一年的考试,参加下一年考试考生的考试科目成绩记录不得超过B级(含B级)。” 您的孩子去年三月份摔伤,因伤未能参加当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十科考试成绩全部为D等级,2014年再次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因此,该考生2014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能是B级或B级以下。 最近,教育部即将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有传言学生票要在12月22日22点之前取出纸质车票,否则,买到的车票就重新返回系统,面向所有人出售,请问,这是真的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制取纸质车票问题。现回复如下: 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春运售票组织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客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的基础上,辽宁省内的沈阳、沈阳北、大连(北)火车站在2014年12月5日至14日开展了互联网集中受理学生往返票乘车计划的业务,学生旅客申请的乘车计划经铁路客票发售系统统一兑现后,由所属高校集中取票,以上已订车票在2014年12月20日22时前未取票的,将取消订单、席位返库并面向零散学生旅客发售。 通过12306网站个人购买的学生票,不属于集中受理学生乘车计划的范畴,也不存在2014年12月20日22时前未取车票返库问题。 如还有不明确之处,可向沈阳站问事处(电话: 62091092)、沈阳北站问事处(电话:62880696)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 我叫马燕萍,今年45岁,是沈阳市化工四厂下岗职工,我于1985年9月参加工作,至1995年10月一直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工作,我于1995年1月下岗,我开始领取失业金,领取时间为2年. 我于今年10月己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令,我到沈阳市劳动局办理退休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从事特殊工种时间为七年六个月,还差六个月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他们让我回原单位找工作期的保健表和工资表.我到单位留守人员那里开具了我在职期间的工作证明.内容是;证明马艳萍是沈阳市化工四厂职工.1985年9月至1995年1月一直在有毒有害岗位,工种为操作工,特此证明.并告诉我原单位己于多年前搬迁过几次,单位的保健表和工资手册己丢失,实在找不到了. 我拿着开具的证明,到市劳动局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告诉我;不好使,还让我继续回原单位找保健表和工资手册. 我实在没办法,我己经三次向[沈阳市长信箱]反映了我的情况,但至今没有解决.市劳动局回复的是[辽劳社发[2004]51号]文件规定是;在1994年至2004年从事特殊工种的需要单位提供保健表和工资册等.但我是1993年前就己经够八年的特殊工种年限,根本不包括以上文件说法,真是让我想不通,怎么会给我这样的回复呢. 我的档案是企业改革改制所造成的后果,出现这种情况不应由我个人负责,现在我己经到了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年令,理应享受这个待遇,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改革的成果分享给人民群众.但在我身上却体现不出来.所以今天我垦请省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为我作主,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马燕萍 2014年11月22曰
【网民留言】
我想知道为什么滴滴打车这种软件,国家让其运行。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开车禁止拨打电话,可是出租车司机在开车的时候要不停的刷新打车信息,还要抢单子,难道这样不违法,这不是拿千万乘客的安全开玩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关于使用滴滴打车软件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交通运输部对手机打车软件和电召服务的管理意见 交通运输部从2014年1月17日开始,与工信部共同开展调研,特别是针对“滴滴”和“快的”打车软件进行了研究。交通运输部总体考虑是:在保证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打车软件的推广应用,但需要规范其发展。7月17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打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从8个方面,要求对电召服务进行规范,并明确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安装出租汽车专用车载设施设备,不得违规在车内悬挂或者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设施设备。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机。使用手机查询或者应答打车业务的,应当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二、我省采取的工作措施 2014年9月,省交通厅再次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打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我省正在抓紧制订《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11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了该《条例(草案)》。为保证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规范发展,确保乘客安全,《条例(草案)》将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纳入调整范围,省交通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立法机关,加快推进《条例(草案)》尽早审议通过。 下一步,省交通厅将继续加大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监管,规范电召服务行为,指导、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规范安装出租汽车车载设施设备,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家在沈阳茶城楼上,地处大东路小什字街,每天早上五点至五点半大东城建路面洒水车就来洒水,开着音乐,好大的声音把我们吵醒,来来回回四趟,大约需要半个小时,我们打电话多次提议让他们想办法,改进一下或改成语音提示,声音小点,现在还是不给解决,恳请您帮助我们解决。在这里表示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大东区城建洒水车早上工作时音乐声扰民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大东区城管局根据市主管部门工作安排,要求环卫工作时间为早4时开始。为有效提醒行人和车辆避让洒水降尘作业,提高交通出行安全,市环卫主管部门要求在洒水降尘作业时必须将车辆外放音乐开启。 针对您提出的扰民问题,此路段洒水车作业时所播放的音乐已被叫停。下一步,环卫部门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音所带来的影响,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您好! 我是一位母亲,今年9月孩子就将进入小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们隶属铁西区云峰北社区,按照国家规定就进上学原则,应该被分配在勋望北校区上学,可在6月18日到学校报到当天,被告知我们这一届的孩子都得到离家三公里外,没有公交车直达的铁西区的应昌北校去上学。6月19日我去应昌北校考察了解到,应昌北校从五年前开始建设,但我去看到的确是一个破烂不堪的烂尾楼的样子,做为一个母亲看到孩子的学校这个样子,心里真的无比的难受,还有一个多月孩子就要开学了,这刚刚装修完的教室对我们幼小的孩子还说简直就是杀手!!! 就这样的现状,我想试问: 1、 勋望北校择校现象严重占用正常学区内孩子的教育资源,为什么没有监管部门管理? 2、 勋望北校建校规化为24个班级,2012年9月招生后就已经有25个班级编制,2013年招生11个班,共计现有36个班级,已经严重超出学校的班级编制的情况下,铁西区政府、教育局为什么不提前盖楼、装修,非得等我们新生来报到时才想办法借读? 3、 为什么借读的是刚从幼儿园毕业的孩子,幼小的孩子成了不作为的牺牲品,领导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请省领导深度调查一下吧,我们可怜的孩子期盼您为他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