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网友:采暖费改革何时完成 官方:力争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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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社会保险托管费,每人/年60元,我家一次交540元。9口人的保险实在负担太重。请李省长详察。社会保险日常工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为什么要收托管费?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社会保险托管费负担重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为参保人员家属,您的家人系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31号)文件办理参保手续。 按照该文件参保的人员档案原由其所在乡镇社保所管理。鉴于社保所档案室简陋,档案易于发生损毁状况,朝阳县人社局于2014年5月下发《关于养老保险扩面参保人员管理的通知》(朝县人社发〔2014〕24号),将扩面参保人员档案交朝阳县劳动保障业务代理中心托管。 朝阳县劳动保障业务代理中心依据朝阳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全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朝价发〔2012〕47号),按60元/年标准收取被托管人员档案保管服务费。 朝阳县人社局已向您说明政策,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力争实现政策家喻户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辽宁省大连市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的孩子去年三月份在学校摔伤了,因严重骨折住院了,在孩子高二学业测试前就办理了休学。当时学校说,因学校早已报考了,孩子的报名无法撤消了。测试那天,孩子刚刚做完手术,引流管、输液管、导尿管,都让孩子无法起床,十科全部缺考。而今年高二学业测试报考前大连市招考办给省里说明了孩子的情况,但孩子还是以补考的类别参加考试。临考前一天,孩子班主任告诉孩子,即使你考优秀,也会给你良或及格成绩!听到这个消息,孩子如晴空霹雳!如果这样一刀切,对孩子太不公平了!天有不测风云,谁也无法预料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听说,像我孩子这样考前遇到突发事件的孩子大连市里有很多,在今年四月我向辽宁省招考办反映了此情况,招考办说,他们只负责批卷给分数,学生的成绩等级划分由教育厅的工作人员负责。于是我把孩子的情况在省教育厅民心网多次发布,希望省教育厅能很好的处理这件事的!没想到省教育厅的工作人员却不受理。让我们当家长的心寒!前天孩子查询学业成绩,没有一科优秀!孩子这两天吃不下饭!当家长的看着心痛!我希望在评定学生成绩时具体请况要具体对待!不要让这些身体受伤的孩子再伤心了!难道当今中国没有倾听老百姓心声,给老百姓办实事的好干部了吗?我不信!我相信有很多!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孩子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其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按照《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辽教发〔2011〕1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D等级,允许参加下一年的考试,参加下一年考试考生的考试科目成绩记录不得超过B级(含B级)。” 您的孩子去年三月份摔伤,因伤未能参加当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十科考试成绩全部为D等级,2014年再次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因此,该考生2014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能是B级或B级以下。 最近,教育部即将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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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传言学生票要在12月22日22点之前取出纸质车票,否则,买到的车票就重新返回系统,面向所有人出售,请问,这是真的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制取纸质车票问题。现回复如下: 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春运售票组织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客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的基础上,辽宁省内的沈阳、沈阳北、大连(北)火车站在2014年12月5日至14日开展了互联网集中受理学生往返票乘车计划的业务,学生旅客申请的乘车计划经铁路客票发售系统统一兑现后,由所属高校集中取票,以上已订车票在2014年12月20日22时前未取票的,将取消订单、席位返库并面向零散学生旅客发售。 通过12306网站个人购买的学生票,不属于集中受理学生乘车计划的范畴,也不存在2014年12月20日22时前未取车票返库问题。 如还有不明确之处,可向沈阳站问事处(电话: 62091092)、沈阳北站问事处(电话:62880696)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 我叫马燕萍,今年45岁,是沈阳市化工四厂下岗职工,我于1985年9月参加工作,至1995年10月一直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工作,我于1995年1月下岗,我开始领取失业金,领取时间为2年. 我于今年10月己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令,我到沈阳市劳动局办理退休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从事特殊工种时间为七年六个月,还差六个月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他们让我回原单位找工作期的保健表和工资表.我到单位留守人员那里开具了我在职期间的工作证明.内容是;证明马艳萍是沈阳市化工四厂职工.1985年9月至1995年1月一直在有毒有害岗位,工种为操作工,特此证明.并告诉我原单位己于多年前搬迁过几次,单位的保健表和工资手册己丢失,实在找不到了. 我拿着开具的证明,到市劳动局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告诉我;不好使,还让我继续回原单位找保健表和工资手册. 我实在没办法,我己经三次向[沈阳市长信箱]反映了我的情况,但至今没有解决.市劳动局回复的是[辽劳社发[2004]51号]文件规定是;在1994年至2004年从事特殊工种的需要单位提供保健表和工资册等.但我是1993年前就己经够八年的特殊工种年限,根本不包括以上文件说法,真是让我想不通,怎么会给我这样的回复呢. 我的档案是企业改革改制所造成的后果,出现这种情况不应由我个人负责,现在我己经到了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年令,理应享受这个待遇,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改革的成果分享给人民群众.但在我身上却体现不出来.所以今天我垦请省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为我作主,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马燕萍 2014年11月22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