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保障房必须达绿建标准

“《内蒙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03-61-2014)已经颁布,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标准的颁布执行对内蒙古开展绿色建筑评价起到很大的作用。对于取得星级的绿色建筑,尽管当地政府出台了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费(150元/平方米)30%、70%、100%的政策,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内蒙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03-61-2014)已经颁布,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标准的颁布执行对内蒙古开展绿色建筑评价起到很大的作用。”在最近召开的中国(内蒙古)聚氨酯外墙保温技术研讨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秘书长、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杨永胜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截止到2013年年底,内蒙古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在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达到100%,在施工阶段达到98%。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了800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将要完成5751万平方米。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冯瑾瑜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建筑节能标准随后不断提高,从最初的30%提升到50%再到65%。未来“十三五”期间还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并进一步提高当地建筑节能标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从2014年起,全区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应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鼓励向更高星级的绿色建筑发展。“这意味着从今年起内蒙古所有保障房都必须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力度之大可见一斑。”冯瑾瑜表示。

  据悉,内蒙古推广绿色建筑主要结合地方地域、气候、能源等特色来考虑,如在节能方面充分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水器供热水,在节水方面做好中水利用,采用中水回用系统和雨水集蓄利用等。

  不过,业内专家表示,纵观全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情况,与江苏、山东、北京、上海等发达省市相比,内蒙古推广绿色建筑成效还有一定距离,这与经济水平差异不无关系,但更为关键的还是当地开发主体企业对绿色建筑的认识不够,对新材料、新技术接受程度有限。

  多年来一直从事绿色建筑工作的杨永胜也感触颇深:“对于绿色建筑,一是业主认识不足,不知道绿色建筑的真正价值;二是他们积极性不高,只是被动来做,为拿到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为卖房增加噱头;三是做绿色建筑会有一定的增量成本(一星级增加几十元,二星级增加150元~200元),目前三星级项目较少。这都是我们推广绿色建筑的挑战。”主抓建筑节能的冯瑾瑜进一步分析指出,目前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认识上已经不存在问题,绿色建筑推的艰难主要原因在于市场主体甲方,招标主体认识不到位,低价中标,导致恶性竞争。“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这个道理大家要明白。”

  针对建筑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内蒙古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主任陈久旺表示,未来将大力推广性能优异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系统。

  杨永胜认为,加速绿色建筑推广的方法仍然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调动绿色建筑各方积极性的政策,比如说地方补贴或者减免政策。对于取得星级的绿色建筑,尽管当地政府出台了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费(150元/平方米)30%、70%、100%的政策,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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