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超期未检 质监责令停止使用

提要:11月13日,市质监局对意城晶华小区的电梯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小区的34部电梯中有26部超过检验周期,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针对上述问题,市质监局下达了监察指令书,责令停止运行电梯,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来源:包头日报

  11月13日,市质监局对意城晶华小区的电梯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小区的34部电梯中有26部超过检验周期,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针对上述问题,市质监局下达了监察指令书,责令停止运行电梯,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在此次检查之前,市质监局多次接到举报投诉,称该小区电梯经常发生故障,出现掉层、困人等现象。在此次检查中,质监人员了解得知,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该小区物业费收取困难,因为资金困难,物业对电梯的安全投入不足,没有资金雇佣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也没有资金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近年来,高层住宅大量出现,随之而来的是电梯数量的大幅增加。目前,包头市在用电梯共计9000余台,且以每年25%的速度递增。电梯作为高层住宅必备的运载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业主、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电梯每15天必须做一次维护保养,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给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一个电梯使用标志,也就是年检标志,使用管理单位需要把这个年检标志贴在电梯的显著位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目前,我市部分高层住宅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居民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因为物业费收取困难,造成电梯安全投入不足,不能按要求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没有资金做每年一次的定期检验,甚至电梯出现故障、部件损坏后不能及时维修更换,电梯带病运行,给业主和乘客的出行埋下了安全隐患。近几年,我国多地发生电梯致人伤亡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物业管理部门对电梯的安全投入不足导致的。针对我市部分高层住宅小区出现的电梯问题,市质监局在加大查处力度、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尽快整改的前提下,也通过向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协调居委会、业主,解决电梯不进行维护保养、不检验的问题,但是收效不大。为此,市质监局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建设、房管、物业主管部门、居委会等共同协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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