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进庭院增绿和墙体绿化

提要:青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重新制定的《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今年,全市计划实施立体绿化120处,每区市各10处。全市136处沿街单位和居民庭院将得到庭院增绿和墙体绿化。

  青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重新制定的《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该条例规定“新建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在符合公共安全的要求下,应当进行立体绿化。居民住宅楼、高架桥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适宜立体绿化的,鼓励进行立体绿化”。据了解,这一规定借鉴了国外不少城市的通行做法。

  今年,全市计划实施立体绿化120处,每区市各10处。立体绿化将选用苗龄3-5年的攀缘植物,沿街庭院墙壁栽植爬墙虎、蔷薇、迎春、连翘等攀缘植物,采用喷播等形式对山体护坡、桥柱绿化,增加绿化面积,使绿化向空中延伸,既增加景观效果又有效增加生态效益。全市136处沿街单位和居民庭院将得到庭院增绿和墙体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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