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房该不该交税认定要扣20%装修费
本报重庆10月14日电 (记者蒋云龙、崔佳)近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布通知,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进行调整。新购商品住房属于成品住宅的,按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统一扣除20%的装修费后,再确认是否属于应税住房。属于应税住房的,按扣除装修费后的交易价作为计税依据。
对已纳入应税住房的成品住宅,均按新规定重新确认是否属于应税住房。如不属于,往年已征税款不予退还;如属于,从今年起按新规定计税。
重庆市地税局表示,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启动以来,纳税人普遍认为定税时成品房的装修费怎么算不合理,此次调整是正常的政策修改完善。
![新浪地产](http://cache.house.sina.com.cn/infodichan/dichanpic/a4/00/a04068c603e1186f7fe28e2aced65f95.jpg)
关键词:市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