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杜绝“房产腐败”,自土地改革和法治建设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日开设专栏,陆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20个省份发现房产腐败,占比达95%。而从本轮整改内容来看,“房产”领域仍是腐败重灾区。

  所谓“房产”领域普遍的腐败现象,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以房产为介质的腐败,例如“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这一类腐败现象与房地产 行业本身关系不大,是官员通过自身权力谋取的特权福利,图的是房产所带来的享受。而与以权谋福利不同的另一类,则是严格意义上的房地产腐败,即渗入到整个 房地产开发行业每一个环节中的以权谋利,最典型的就是房地产中的官商勾结,这一类房产腐败则不仅是图享受,而是图整一条产业链带来的利益,这不仅关乎对社 会福利的损害,更关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方式、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以及地方经济的拉动方式。

  在本轮中央巡视中,第二类“房产”领域腐败即房地产腐败,不仅普遍而且非常严重。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几乎成为常态,例如,在福建、辽宁、山东、 河南等地,少数领导干部在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以权谋私;福建省全面查纠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量身定制”、定向挂牌的经营性 房地产用地的行为。这些明显的不公和利用行政权力设置壁垒,都是官商勾结的结果。甚至有些不只是勾结起来的“一个鼻孔出气”,而根本就是一家人:从查处重 大项目运作情况看,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的案件比比皆是。

  在当前的土地制度下,土地所有权被垄断,勾地权在政府部门手中,地方政府部门官员大权在握,却缺乏法治环境的约束与保障,地方政府尤其是相关部 门官员必然会利用手中行政权力与过度的自由裁量权为自己谋私利,于是予以好处的房地产开发商就与之结成利益同盟,在房地产开发的拍地、招标、建设各个环节 中共同“得利”,甚至不惜让家属亲自上场违法捞钱。这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的潜规则,即使有零星坚持守法的官员或开发商,他们的结局也不会是点亮整个行业而 只会是被踢出局。这就是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所说的“搞房地产需要‘敲’的章太多”,指的就是盖章背后有寻租空间易滋生腐败,而不去“敲”这些章是无法 在这个行业生存下去的。

  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与开发商的利益共同体,并不仅影响他们自身和房地产市场的生态,更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整体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并影响政策决策 的方向,从而在恶性循环中越走越远,这才是最为可怕之处。每次房地产市场有一点衰颓之态,地方政府总是冲在最前面保驾护航,不仅是惯性使然,更是利字当 头,官员自身利益和地方政府财政都与房地产市场的命运紧密相连,怎能不为其冲锋陷阵?所以,限购初出台已不断有地方政府试探调控底线各种变相松绑,在今年 6月呼和浩特率先放开限购被默许后,各地纷纷出台“救市”政策,进入9月,松绑解禁更是大升级。结果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线城市再度被挽救,有报告指出,9 月份30个典型城市新建住宅成交面积环比增长,单月市场成交已创下年内最高纪录。

  在当前的土地制度下,官商勾结等“房产”领域腐败还不会少。要彻底改变房地产行业的现行游戏规则,还需从土地改革与法治建设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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